在我试着编组一框专题集邮展品的过程中,从报刊杂志和其他邮友处时常看见和听说“在专题集邮展品中要尽量少用小型张”、“最好不用小型张”、“如果使用了小型张,在有可替代的邮品时应尽快更换”等等。这些观点正确吗?与FIP规则相符吗?带着这些疑问,我又打开了《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的各项规则》(人民邮电出版社1999年版)以下简称《规则》。
在《规则》中,“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专门详细地阐述了选材标准(见《规则》第88、89页),具体地提出优先使用的八种邮品和避免使用的八种邮品。其中有一条为:“避免使用附带发行的无齿邮票和小型张。”(见《规则》第89页第8行),个别人可能是根据这条规则的前半句和后半句得出了上述错误的观点,他们往往忽略了中间部分的“附带发行的”这几个字。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因为这条规则的英文原文是:“……, as opposed to additional parallel imperforate issues (stamps and souvenir sheets)”。(见《规则》第283页第11-12行)。这段话的中文意思是“避免使用附带发行的类似的无齿孔票品(邮票和小型张)”。括弧内的邮票和小型张是指附带发行的无齿邮票和无齿小型张。这就说明并不是所有附带发行的小型张都不能用。真正不能用于专题集邮展品中的无齿小型张在我国的邮票系列中有纪33M和1997—10M等,无齿邮票有特54、特59和特60等。根据这条规则,我们可以这样讲,在发行无齿邮票时,只要没有同时发行有齿邮票,那么,这套无齿邮票就可以进入展品中,刚才所举例的三套特种邮票就是同时发行有齿和无齿两种类型的邮票,因而不能用于展品中。
根据这条规则,我国的大多数小型张还是能用于专题集邮展品中。而且,我个人认为,像1997—10M这样的无齿孔小型张也可以用于展品中。其原因是在发行 1997—10M的二枚邮票时,邮票上的图案并没有在小型张的邮资图上出现,即常规邮票与小型张不是类似的。对于这个问题,还望广大邮友,通过讨论,形成共识。
在翻译专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时,也许是为了文字精练,少了一个括孤,造成个别人对FIP规则的误解,这是情有可原的。希望借此事例,引发广大邮友认真学习《规则》,特别是要对照英文学习。要举一反三,不仅要学习专题集邮规则,还要学习传统、航天、极限等集邮规则,不仅要学习FIP的规则,还要学习 ACPF(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的集邮展览的各项规则,只要大家共同努力,就能提高我国的集邮水平,就能使我国成为集邮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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