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邮资片为载体,作为业务公函、商业广告、参观门券等在全国应用广泛,种类繁多,屡见不鲜。但通辽交警支队使用的牡丹图邮资明信片却在全国集邮者,特别是牡丹片收集者中引起关注。原因就是在其中发现所谓“漏印”60分“变体”品种。为弄清事实真相,还其本来面目,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我所知道有关这种明信片的有关情况。
自2006年起,内蒙古通辽交警支队采用牡丹图邮资明信片制作业务通知书,作为与有关驾驶员联系的公函。后来改用普通邮政明信片,先后分三个阶段,使用三种版别。
一、规范邮资明信片阶段
通辽交警2006年初开始使用牡丹图邮资片,尺寸为165㎜×103㎜。现发现有两种通知书,第一种是《交通技术监控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第二种是《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两种通知书均采用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面值60分牡丹图邮资片为载体,地区编码05。
第一种通知书共三枚,分为两套。第一套编号2005(0507)—0004。从编码看,应为一枚一套。第二套编码为2006(0507)—0005(2-1)和2006(0507)—0005(2-2)。
两套明信片正面版式图案完全一致,邮资图采用规范牡丹邮资图,有60分面值,其他邮政要素齐全。明信片左侧邮政编码框下面印有序号及《交通技术监控纠正纠正道路违法行为通知书》字样及通知格式内容。(见图1)
三枚明信片背面图案均为交通安全宣传图文。编码0004一枚右侧%80部分印有警官全全形象,及大红字体:哇,好快呀!图案下面印有明信片编码,内蒙古通辽邮政广告商函局发布,还有文字:遵法出行平安回家。明信片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112条内容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4条3款内容。(见图2)
编码—0005(2-1)和(2—2)左侧文字与第一枚一致。右面也大致相同。警官形象分别为安安和平平,大红字体分别为:注意安全哟!和闯红灯了。其他编码、发行单位、宣传文字与0004一致。(见图3、图4)
第二种通知书《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正面邮政要素与上述三枚一致。左侧印有通知书名称及通知内容。(见图5)明信片背面为警官平平,大红文字为:您违法了!明信片编码为2006(0507)—0006(2—2)。左侧摘录了相关交通法规。这种明信片迄今只发现一种,未见(2—1)第二品种也未发现实寄邮品。(见图6)
二、“漏印”60分品种
这一阶段使用的明信片即是引起广泛关注的所谓“漏印”明信片。该品种粗看与上述规范品种一样,但仔细观察,,与上述四枚版式有很大区别。最大特征是邮资图中60分字样不见了。其次,地区编码为06。再有,邮政编码框、中国邮政明信片、国家邮政局发行中英文位置、字体大小与上述四枚均有较大差别,尺寸为165㎜×103㎜(见图7)。
现共发现有三种背图的明信片,编码均为2006(0607)—0006(2—1)。明信片背面图案亦采用警官平平、安安、全全。但与规范品种有所差别,警官平平一枚中,无警官平平四字,大红字体为:您违法了。其他两枚与规范品种大致相同。左侧交法摘录亦与规范品种有所差别。该套明信片除所谓“漏印”60分令人费解外,其明信片编码三枚均为2006(0607)—0006(2—1),在这里同为(2—1),却三枚不一致,而且地区编码0607与内蒙古通辽也自相矛盾。(见图8、图9、图10)
三、普通邮政明信片阶段
这一阶段的交警通知书改用普通邮政明信片,亦为一套三枚。正面除具有明信片应有的要素外,也印有通知书标题和格式内容,查询电话。背面图案、摘录交通法规与上述两种明信片大同小异。该套明信片无编号,但从上述两套明信片情况看,应该是三枚一套。(见图11,背图略)
三阶段明信片发行时间考证
通辽交警版明信片自2006年初开始使用,至2008年8月停止使用,历经30个月,跨越三个年头。虽然是刚刚发生在身边的事情,因其存在第二阶段所谓“漏印”品种这一敏感话题,给其蒙上一层朦胧的面纱。即使像笔者这样当地人,在当地应该说有一定的关系网,但至今对诸如发行量、发行时间仍满头雾水,无法调查清楚。只能采用我们老前辈的原始调查方法,广泛收集相关实寄邮品,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实寄邮品能给我们提供三条线索:序号、投递日期、事件发生日期。
关于规范品种发行日期,我收集到的实寄邮品中,最早的一枚序号9408,销戳日期2006年4月10日,违章日期2006年3月1日,发通知书滞后事件40天。最晚一枚2006年10月30日,序号76533。从我手中的明信片看,这一阶段经历193天,平均每天347序号,按此推断,该品种明信片最早发行应在27天前,即3月初。结论:按目前掌握证据,规范明信片发行日期: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10月30日。
2006年11月15日,国家邮政局调整国内函件邮资,明信片邮资从60分调至80分。这样,原来印好的60分明信片将不再适用,这样就产生了第二阶段明信片。但遗憾的是,这次重新印制的牡丹图邮资片却成了非驴非马的怪胎品种。该种明信片现发现最早为2006年11月22日,最晚2007年2月15日。引人注意的是,我收集的多枚2007年2月14日明信片中,正面左下角的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被手工划掉。
第三阶段普通明信片,现发现最早2007年4月1日,最晚2008年8月27日。
与“漏印”品种相似,我收集到的多枚这个阶段的明信片,左下角发行单位被人工划掉。这种片集中在2008年4月26日和4月27日。
发行量的考证
三个阶段明信片印量有多少?发行量有多少?存世量有多少?这三个问题至今仍是三个谜团。
明信片序号是一个重要线索。通过能收集到的实寄品逐一比照,其序号从2006年初开始,至停止使用顺序编号,无重复编号。在调查开始时,我曾经假设,每个序号下对应一枚明信片。我手中最大序号280489,如果一号一枚,应有28万多枚。这个结论,其数量之大,平均每月1万多枚,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可能。序号与发行量有什么关系?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请教了多位熟悉交通法规的人士。据他们介绍,明信片上的序号,应是电子监控探头拍摄镜头序号,据此序号可查相关录像。而电子监控录像拍摄的镜头却不一定都构成违法,或构成违法也不一定都发罚款通知书。第一种情况如在允许右转弯的路口,车辆右转弯压到感应线,被监控拍摄。第二种情况如某些特种车辆,如救护车、消防车,军车等在执行任务时允许违章,但电子眼照拍不误。另外也有一些特权车辆违章不便罚款,这也是尽人皆知的潜规则。这样,实际发出的通知书数量,应小于序号。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规范品种和“漏印”品种印量大约都在1万枚左右。
这三种明信片存世量有多少?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规范品种存世量最少,估计不超过100套。理由是,该品种发行时并未引起当地和外地集邮者的重视,但受“漏印”品种牵连,在“漏印”品种销毁时,玉石俱焚,一并销毁,只有少数有关人员留下少量留作纪念。
“漏印”品种估计存世量应该多一点,但以实寄片为多。因其在未受到查处以前已受到外地邮友追求,当地集邮者有意识收集到部分实寄片,使这一珍贵邮品得以保存。但估计数量不超过300套,新品数量少于实寄品。
存世量最少的是规范品种中的第二种《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现只发现一枚新品,估计该品种未实际使用。
难以定性的“怪胎”品种
从邮资的角度看第二阶段的所谓“漏印”品种如何定性?有人认为,它应该定性为普通邮政明信片,因为该片上没有面值。也有人认为,应纳入邮资明信片一类。理由是它虽然没有面值,但其上有邮资图,有中国邮政铭志,最主要理由是邮政部门承认其邮资功能。它虽然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其他纳资标志,但邮政部门对其进行了投递。两者都有道理,但以现行邮政规章对照,似乎都说不通。
判断一个明信片是邮政用品,还是普通明信片,关键其上是否有邮资凭证。有,则是邮政用品,否则就是普通明信片。但这种“漏印”品种,有邮资图,却无面值,该如何定性?按照邮政规章,一件函件交邮政部门邮寄,应缴纳邮资。缴纳邮资的方式有多种,可以购买邮政用品,如邮资封片,价款中包含了邮资。也可以贴邮票或邮资标签,表明已经纳费。当然还有其它付费方式,如过邮资机。我国还实行过邮资总付方式、收件人付费方式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些地方还实行过免资信函,但其上有免资标志。如果你没有进行任何纳费,就将信函投入邮箱,邮局或者将你的邮件退回原处,或者在邮件上加盖欠费标志,向收件人索费。
如果不承认“漏印”品种是邮政用品,那么,要进行邮寄就要照章付费,但从已收到的明信片看,其上没有任何纳费标志。邮政部门只在其上加盖了投递日戳,像对待其他邮政用品一样,没有索要邮费。按这个事实,邮政部门是承认其邮政用品地位的。既不能定性为邮政用品,又不是普通明信片,它到底是什么?在没有找到更好的名称前,我们只好称它为“怪胎”品种了。
停止使用“漏印”品种后,违章通知书改用普通明信片。明信片右上角印有贴邮票处边框。从明信片本身来看,它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和“漏印”品种一样的违章行为。我们在这个普通明信片上看不到任何纳费标志。其上既没有贴邮票,也没有其他付费及欠费标志。更不是免资邮品。但邮政部门却加盖了邮戳,进行了正常投递。那么,这些明信片是如何收费的,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它肯定是违章的。
通辽牡丹片事件,是刚刚发生的历史,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历史。虽然它还披着朦胧的面纱,还没有露出庐山真面目,但我们相信,随着历史的前进,随着更多事实的发现,更多朋友的参与探索,总有一天,我们会弄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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