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其使命是维持司法制度的独立及至高的专业水平,以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国际人士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香港邮政于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推出一套以“司法”为题的特别邮票,每枚邮票均展示我们熟识的司法象征。
$1.40 邮票——公义之像
公义之像乃希腊女神特弥(正义女神)斯的雕像。女神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天平代表维护公正,不偏不倚;宝剑则象征决定者拥有的权力。女神蒙上双眼,代表公义不为任何事情所动摇。公义之像矗立於旧最高法院(此建筑物自一九八五年起用作立法会大楼)。
$2.40 邮票——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是香港的最终上诉法院,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根据《基本法》成立。终审法院负责聆讯源自高等法院民事或刑事案件的上诉,并可以维持、推翻或改变下级法院的决定。终审法院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掌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亦在终审法院的聆讯中担任庭长。终审法院前身为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曾先后用作教育署总部、维多利亚地方法院、最高法院和政府新闻处。终审法院为香港法定古迹之一。
$3邮票——法官服饰
法官的服饰,包括长袍和假发,是为了彰显司法程序的尊严和公正而设。法官服饰的设计在一九九七年香港主权移交之后维持不变。至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才成立的终审法院,法官服饰则是新设计的。在很多人心目中,法官服饰不变,是普通法在香港延续的鲜明标志。邮票上可见不同法院的法官服饰:(由左至右顺序为)终审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刑事案件)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案件)。
$5 邮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之权杖
权杖象征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职权,也象征着司法机构独立、维护法治的制度。一九九七年七月起,权杖顶端的徽记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徽,取代了原来的皇冠。在每年一月份,司法机构均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加强公?对法治和司法工作的关注。在典礼中,权杖由走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前面的权杖员握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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