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邮政对于纪特邮票的发行都有一条约定俗成的原则,就是不能再版,其发行量还要定期公布于众。邮票再版历来是集邮界的大忌,这种行为不但会影响邮票的信誉,还会让发行方的声誉蒙尘。再版在一定程度上让收藏变成了无意义的事情,其产生的恶劣影响会伴随整个领域的发展。
1955年1月10日,在中国集邮公司成立之日,邮电部将1949年至1952年发行的24套纪特邮票重新制版印刷发行,这就是中国邮票史上著名的邮票再版事件。由于解放初期国内邮政业务量有限,加上邮电部对于全国集邮发展形势的预估不足,早期纪念和特种邮票的印量存量都很少,基本保持在30万至40万套,这些邮票被大量消耗于邮寄业务之中。
1953年集邮开始快速发展,新兴的集邮者们却发现,很难收集到早期发行的新中国邮票,于是,1953年邮电部决定再版早期发行的24套邮票。这些邮票每种印量约为200万枚,比原版增多了六七倍,计划总印量则达到了2.22亿枚。
查阅邮电部1955年第33号《关于邮票再版发行的通知》,也可以了解当时发行背后的一些具体情况,其中关于再版的原因有三点:“一、开国以来所发行的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大体反映了几年来我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上的重大成就,邮票质量上也有提高,因而逐渐为国内外人民群众所喜爱,纷纷来函请求购买,有的并针对若干邮票早已停售的情况,建议我们以原版添印后再发行,或以库存票重新出售。为了适当地满足国内外人民的需要,经请示……核准,决定将存量不多的部分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以原版添印若干,重新发行(简称‘再版发行’);同时决定将库存的其他已停售的纪念邮票、特种邮票,重新出售。”
“二、……上述再版发行的各种邮票,都是我部代表国家发行的邮票,除印有东北币面值的且业已停用不能用作交纳邮资外,其他各种邮票,如购买者粘贴在各种邮件上使用,应该和其他邮票同样发生邮资的效力。”“三、为便于各局识别版别起见,本部正在将再版发行的邮票和原版邮票的主要区别点制成图案,另行下达……”
可见,当时再版的原因是为了满足集邮业务的发展,并规定这批邮票同样可以用于邮政业务,有别于以敛财为目的的商业邮票。虽然发行后邮电部公布了原版与再版的差异,可即使到了70年后的今日还是能引发许多猜测,纵然当时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造成的影响却是深远和难以弥补的。1980年7月,随着国内集邮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外报刊开始疯传邮电部重印并发行了大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邮票,为此当时邮电部邮票发行局负责人在接受《集邮》杂志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中国不重印过去邮票。
如今邮政公开的再版邮票只有24套,至于再版邮票是如何界定的则没有更为正式的说明。不过33号文的字里行间还是给出了解释,再版是“添印重新发行”的邮票,其图案和名称都和原版相同,只有少量暗记作为区别。那么以此为依据,集邮圈里争议已久的全张邮票折和本票型年册算不算再版,自然也就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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