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会员大会记录
大会时间: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
举行地点: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61-167号香港贸易中心15楼1室
议程:选举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
会议记录:李文湛 雷志强
1.已交2022年会费的会员,既是候选人也是被选人,以不记名投票,选出获票最多的13个人: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当选名单:(按选举得票数排序)
纪觉英 何国康 甄伟龙 温白蒂 雷志强 蚁健 萧谅兴李文湛 杨浩新
王剑智 姚葆庭 吴国䝨 曾庆溢
第十届执行委员会任期:2022年7月16日至2025年4月第十届执委选举日。
2.授权第十届执委会选出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银行户口(上海商业银行) 的签名授权人,四个人有签名权,其中两人联合签名则有效。
3.授权第十届执委会决定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新的注册位址。
4. 其他事项:大会一致通过感谢王剑智先生无偿提供本次大会地点及以后开月会地点。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会长纪觉英(KEI KOK YING)
签署:
2022.7.16. 15:00
纪觉英会长
会议现场(1)
会议现场(2)
中国香港特邮学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
时间:2022年7月16日
地点: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61-167号香港贸易中心15楼1室
会议记录:李文湛 雷志强
出席者:纪觉英 何国康 甄伟龙 李文湛 温白蒂 雷志强 杨浩新 王剑智曾庆溢 吴国贤
会议决议:
1.第十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出:
会长:纪觉英
副会长:何国康 甄伟龙 萧谅兴
荣誉会长:陈国富
荣誉副会长:邹国权 梁冠东
顾问:洪建筑
秘书:李文湛(英文) 雷志强(中文) 杨浩新
财务:温白蒂
出版:纪觉英 何国康 王剑智
邮展:何国康 甄伟龙 温白蒂 萧谅兴
会藉:雷志强 姚葆庭
邮品交换:曾庆溢 雷志强 姚葆庭 李文湛
资料:苏兆强 吴国䝨
生肖专题组:周祖文
2.由第十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银行户口(上海商业银行) 的签名授权人4人:纪觉英 温白蒂 李文湛 杨浩新,其中两人联署有效。
3.第十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注册位址:
香港北角 渣华道42-48号 耀明大厦 1楼A室
42/48 JAVA RD YIU MING BUILDING 1/F UNIT A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会长:纪觉英 (Kei Kok Ying)
签名: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欢迎您的加入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纪觉英会长诚邀邮友们加入邮学会 ,携手共进,共襄盛举 (注:大陆有意入会的集邮朋友,可与蚁健联络)。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自成立至今,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史,前任会长是香港著名集邮家陈国富先生。现任会长是香港著名集邮家纪觉英先生。该会立足香港,放眼大陆,经常来大陆访问和与各地集邮协会开展联谊活动,加强交流,至今已经有港澳台包括大陆的大量会员。
《香港特区集邮》是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的会刊,每月出版一期,内容以清、民、区、新中国和香港的邮政史、邮票史、邮戳史和集邮史为主,尤其注重香港和大湾区的集邮资讯。会刊每月出版一期,全年十二期,会员每月可收到电子版,年底可收到全年合订本。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
THE CHINA HONG KONG (SAR) PHILATELIC SOCIETY
会章
(一) 定名:
中国香港特区邮学会
THE CHINA HONG KONG (SAR) PHILATELIC SOCIETY
(二) 宗旨:
本会以研究邮学,推广集邮,并以邮会友为宗旨。
(三) 组织:
本会设会长、副会长及执委会,成员经选举产生,人数视乎会务需要而定。 本会爲非牟利社团,组织成员皆爲自愿及义务性质,任期三年,每三年改选一次,连选可连任。执委会可随时邀请干事若干名协助会务工作,任期与该届执委会相同。
职责如下:
A. 筹备每年召开一次之会员大会。
B. 安排会内及对外之活动。
C. 处理各项日常会务。
(四) 会员:
凡对集邮有兴趣、重邮德之人士,填妥入会申请表,经执委会批准,缴交年费后,方成为正式会员。 入会申请表内所填报资料,会被用作推广会务之用途。
(五) 经费:
会员每一年度(1月至12月为一年度)须缴交年费 (数额经由执委会拟定及有需要时作出修改)。每新年度会费由一月开始征收,三月底截止,逾期不交,作自动退会处理。本会经费来源除会员缴纳年费外,亦接受会员及各界人士无条件捐赠,以作发展会务活动用途。
(六) 权利与义务:
A.会员应享之权利:
(1)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会举办之邮展及各项集邮活动。
B.会员应享之义务:
(1)遵守会章,服从决议案;
(2)缴纳年费:
(3)协助办理会务,但不得使用本会名义进行私人活动。
(4)同意本会使用其个人资料作为会员间沟通、发放本会讯息、推广集邮活动及发展会务之用途。
(七) 会期:
本会定每年举行会员大会一次,会员常会每月逢周六或周日举行。
(八) 退会:
会员如有损本会名誉,或违反本会章者,除必须负责事后一切责任外,经执委会或会员大会通过,有权向其作出警告或通知退会而不将理由宣布。凡中途退会或被通知退会者,所缴一切费用及其他(包括已捐赠本会之物品)概不发还。
(九) 顾问:
本会授权执委会邀请集邮家、社会贤达担任本会顾问。任期与当届执委会相同。
(十) 解散:
本会如不能存在须解散,必须经有该年度在藉会员九成以上投票同意,方得解散。解散时本会所欠一切合法债项须清还,如有剩余资产,会员不得分配,衹能捐赠予与本会宗旨相同的其他邮学会,或捐作慈善事业用途。
(十一)附则:
本会章若需增删,须执委会修订及经会员大会通过生效。
修订: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来源:网络集邮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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