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邮政发行了纪念刘胡兰烈士英勇就义三十周年邮票,志号为J12。
先说说刘胡兰同志,这是我们从小在课文里就学过的英雄人物。刘胡兰1932年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云周西村,她10岁参加抗日儿童团,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她领导当地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和支援前线工作,曾任解放区妇救会干事和秘书。
1947年1月12日,国民党军队袭击云周西村时,因叛徒出卖被捕。面对敌人,她坚贞不屈,大义凛然,从容就义。同年2月被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这套票呈现的就是刘胡兰烈士的精神启示,3-1为“刘胡兰烈士像”,3-2为“生的伟大 死的光荣”,毛主席题字的手迹和刘胡兰纪念碑。3-3为“发扬刘胡兰的革命精神”,图为工、农、 兵、学、商和刘胡兰塑像。
今天,当我们重新拿起这套票,是不是给人以很大的精神震撼呢?
刘胡兰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驱者之一,她在年轻时就为了革命事业献身,并最终成为了中国革命的烈士。刘胡兰的精神在中国革命斗争中传承下来,具有重要意义。
刘胡兰的精神首先体现在她对革命事业的无私奉献。她为了革命事业放弃了个人的幸福和安逸。她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献身,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其次,刘胡兰的精神传承体现在她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意志。在受到敌人的审讯和迫害时,刘胡兰始终坚守自己的信念,维护了自己的清白和责任。她在临死前,仍然坚定地对敌人宣誓:“如果我有来生,我还将选择当中国共产党员。”这种坚定的信念和不屈的意志让我们深受感动,也是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的。
此外,刘胡兰的精神传承还表现在她对革命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刘胡兰在小小年纪就展现出对于革命事业的热烈追求和责任感。她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国家和人民的解放事业愿意付出一切。她的热爱和责任感激励着我们为革命事业努力奋斗,为国家和人民的福祉贡献自己的力量。
刘胡兰的精神传承是中国革命的宝贵财富,它鼓舞着我们前行,激励着我们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新时代里,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刘胡兰烈士的精神,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努力。我们要坚持对革命事业的无私奉献,坚守自己的信念和意志,热爱自己的国家,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