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9月15日,由22个国家的邮政代表在瑞士伯尔尼老国会大厅举行会议,10月9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创设邮政总联盟条约》又称《伯尔尼邮政条约》,同时成立了邮政总联盟(后改名为万国邮政联盟),它在组织和改善签约国邮政业务、在国际间的相互合作与邮件在国际间的统一运转,起到很大的作用,得到各国邮政部门的支持。我国直至1914年才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原因在哪里?在中国邮政史上,这是一个需要探究的问题。
1999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主办的《民国档案》第三期为配合第22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在我国北京召开,曾披露了一组1896年至1915年有关我国加入万国邮政联盟问题的历史档案,对研究上述问题很有帮助,现以《中国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原委研究》为题试述如下。
一、海关试办邮政时期,不具备入会条件
我国近代邮政,始于1878年,即海关试办邮政之始。其间,万国邮政联盟于1878年5月、1883年或照会我国、或委派德国使臣巴兰德来华邀我国加入万国邮政联盟组织,但均未应邀。虽有关档案未见披露,从已知情况也可作出如下判断:
其一,我国海关试办的近代邮政,虽与西方先进的邮政制度相适应,但处在初始阶段,邮政局所只附设在各地的海关内,数量很少,国内通邮范围有限。收寄的国外邮件,还要另贴外国在华邮局的邮票,并通过外国在华邮局寄往国外。海关邮局尚不具备与各国直接通邮条件,也无法承担各国转来的国际邮件在国内的投递任务。
其二,各种通信组织,各自为政,自揽自投。当时,在我国并存的通信组织,除海关邮政外,尚有官办官用的、通行全国各地官衙的邮驿机构,以及商办民用的民间信局(即民信局、侨批局)。此外,还有列强各国在我国强行设立的在华邮局,以及在华外国人在各商埠开办的书信馆。在我国清代,官办、私营、外国设、洋人办的通信机构,堪称样样俱全,自成一体,互不隶属。这种通信机构的混乱局面,一直延续到了清末民初。尽管邮驿属清政府设立的通邮机构,但与近代邮政为风马牛,亦无法与国际近代邮政联邮。
其三,当时鸦片战争刚刚失败,列强乘虚而入,接连签订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已陷入了千疮百孔之中,对推行近代邮政制度,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之事不可能列入当时清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综上可见,清海关试办邮政阶段根本不具备加入万国邮政联盟条件。正如1886年3月17日总税务司赫德所云:“不久以前中国还被邀参加万国邮政公会。我表示意见说,……时机还不成熟,只好拒绝了邀请。”
二、国家邮政开办后为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创造条件
鸦片战争后,经过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近代邮政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加上海关试办邮政的实践,清皇帝终于在1896年批准建立国家邮政,1897年“大清邮政官局”正式挂牌营业。
清代国家邮政开办不久,为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事,当时清总理衙门即致函瑞士执政衙门,表示:“惟中国邮政官局既属创办,所有训练尽善自需时日,其明显入会担荷责成之期,应为展缓,俟有成效,随后再为订定。现所照会乃系先为陈明情愿入会之意,并请转致在会各国,以自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七年正月初一日为始,凡有联约各国之文函等件寄抵北京、牛庄、天津、烟台、重庆、宜昌、沙市、汉口、九江、芜湖、镇江、上海、苏州、杭州、宁波、温州、厦门、汕头、广州、琼州、北海、龙州、蒙自等处,均可在彼交由中国邮政官局查收,代办传递,毋庸多给资费。一俟他处添设及推广邮递事宜,即行随时照会,以俾众知。”向各国表现出一种积极的姿态。1897年8月2日,清政府派驻美公使伍廷芳出席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第五届万国邮联大会,申明中国准备入会,同时准备与会员国建立互寄邮件关系。1906年6月30日,清政府派驻意大利公使黄浩及赫承天(赫德之子)出席在罗马召开的第六届万国邮联大会,申明中国邮政正在日臻完善,在下届邮联大会召开之时,即可加入邮会。在公开表明清国家邮政有加入万国邮政联盟愿望的同时,努力发展国家邮政业务,为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创造条件。反映在:
1、增设邮政局所,扩充邮路。至1911年全国邮政局所已达6250处,邮路总长度已达38万里;
2、接连开办了快信、挂号、保价、包裹、汇兑等新业务;
3、同法国、日本、德国、俄国等国先后建立双边联邮关系;
4、关闭了所有商埠书信馆;
5、通过采取强制民营信局注册挂号,降低邮政资费等措施抑制民营信局的发展。
6、1903年3月31日,清政府外务部照会各国驻京公使,要求各国政府迅速撤回在华设立的邮局。
7、设立邮传部,统辖邮政,邮政脱离海关领导。
以上措施的实施,均为加入万国邮政联盟,加强国际间的邮政合作,作出了很大的努力。
三、辛亥革命成功,民国建立,实现加入愿望
1911年10月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接管清政府邮传部,改称交通部,下设邮政总局统辖全国邮务,对国内邮递机构进行了一些大的改革,积极的参与国际邮政事务。
1912年5月邮政总局决定裁撤全部驿站,关闭专为驻外使节传递文书的文报局,6月1日起各衙署公文交北京邮政总局寄递。11月15日,邮政总办发布322号通知,颁布《裁驿归邮暂行章程》共14条,对行政衙署局所等盖印之公文按双挂号寄,到1913年彻底废除了驿站制。
1913年12月17日,邮政总办就加入万国邮政联盟问题,致函时任交通部总长周自齐,内称:“历述情形观之,足见邮政开办以来,全以加入邮会为目的,所以尚未加入者,不过因自行慎重起见,不欲于筹备未极尽善之前,担负入会责成。
现在筹备业经十有七年,所臻地位略举如左:
(一)局所之设置共计七千五百有奇,凡在沿海及内地稍有关系地方,均已一律通邮,得有邮寄之便利。
(二)所有关于寄送信件、包裹、汇票等事务,全国完善推行,并在各处通商口岸及商务有关之城镇设有快信之寄递,凡在汽机通运可靠之重要处所,均可办理注明价值之信件。
(三)邮政所需一般历练可靠之人才,现已均称得手。
(四)驿站裁撤,邮政已为普通运送寄件之统一机关。
(五)向与邮政敌体相抗之民局业已渐次凋谢。
(六)因与邮会重要各国订有互换章程,故于万国邮寄办法颇能具有经验,且于联邮交际上前际后际均为邮会所信依。
综此诸端,则邮政于加入邮会之责成已届堪以担承之地步,是多年缓办之一举正值应行提议之时,究竟应否入会,仍请部长俯赐核示。如蒙核准入会,适逢明年九月十日日国京城举行万国邮政博议会之期,若欲以邮会一部分之资格赴会参议,莫如于期前数月预先加入,拟以明年三月一日定为入会日期,一面声明于九月一日发生效力,则迟早最为适宜。”
可见,民国创立之初,中华邮政即将加入万国邮政联盟之事列入具体日程。
1914年2月12日,时任国务总理熊希龄、外交总长孙宝琦、交通总长周自齐联名函呈民国大总统,申称:“复案查自办邮政后,我国对于邮会曾三次提议加入,并于光绪二十三年华盛顿、三十二年罗马开会时派员赴会陈述意见,当经全场一致通过任由我国随时加入。
本年九月,适值在日斯巴尼亚国举行开会之期,允宜乘时正式加入……查万国邮会主要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云:未入会之国如请入会,应按外交上之程式照会瑞士国政府通知已经联邮之各国。等语。拟请饬下外交部照会瑞士国政府,声明中国政府于本年三月一日正式加入邮会,并声明自本年九月一日起实行,遵守该会主要章程及各条款,并发生效力,再请由瑞士政府通告联邮各国互相接洽。除将入会办法知照外交部,并所有应行筹务事项及一切手续饬局逐一详慎妥拟核定施行,以期间周妥外,所有邮政拟于本年正式加入万国邮会缘由,理合呈请大总统鉴核批示祗遵。”
时任大总统批:“据呈已悉,交外交部查照办理。”
1914年3月6日,万国邮联主席通知中国关于加入万国邮联之呈请已被接纳。
1914年3月24日,邮政总办向邮政全体华洋人员发布第27号《中国邮政加入万国邮会》通令:
“办通令事。照得万国邮会之设,所以俾加入会内这国,得以邮会名义均归统一通邮境界之内,以便各该国之邮局按照万国邮政公会章程,互相交换平常信件、单双明信片、各项刷印物、贸易契货样等类之邮件。现在世界多数国业经次第入会,中国于入会一事亦经迭次提议,惟以自信不及,仍持慎重主义,是以未遂实行,现在局所已达八千七百有奇,并与数国订有各项互寄章程,对于联邮办法已称得手,若即加入邮会,适届时机成熟之期,本总办妥将此情形请由本部转呈大总统鉴裁,业奉批准于本年三月一日加入邮会,于九月一日实行,遵守邮会主要章程。所有各局一切事宜向来仿照邮会章程,此次加入邮会可即照旧办理,无须更改,将来如有特别改定之处,届时再行令知。合先通令华洋人员一体遵照。此令”
在我国加入万国邮联后,交通部1915年9月18日发布关于禁止外国设邮售票令称:“我国邮政现经加入万国邮政公会”,“如境内有外人设立邮局,或商民代外人发售邮票,及代设邮政机关等事,应即禁阻。”在万国邮联大会上,我国为维护国家主权作了大量工作得到万国邮联成员国代表的支持,1922年2月1日在万国邮联太平洋会议上,终于通过了撤消在华客邮的议案。迫使客邮在1923年1月1日以前(除日本拒撤)全部关闭,取得入会以来重大的胜利。
小 结
自1878年中国试办近代邮政开始,经过36年的努力奋斗,终于加入万国邮联,标志中国已成为邮政主权国家,也反映出在30余年之中,我国近代邮政在与邮驿、民信局、客邮、商埠邮局的斗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艰难经历和建立民国后独立自主的斗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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