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

义务兵专用邮票首日戳与尾日戳

   今年8月1日是“红军邮”发行14周年。当年本人委托在部队的朋友为我实寄了几枚首日封,其中有两枚被不懂集邮的朋友多贴了一枚,成了40分邮资的“普通信函”,虽然有些画蛇添足的味道,但是朋友的情谊却是十分的真挚。后来在“义务兵专用邮票”试用期一周年结束时我又自制了“尾日封”(1996年7月31日,实际使用尾日应为1997年4月15日),现在看起来也是不可多得的了。

 

1995年8月1日首日日戳      1996年7月31日试用期尾日日戳

 

红军邮——“义务兵专用邮票”试用概况

    1995年8月1日,邮电部发行“义务兵专用邮票”1套1枚,供驻守在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的义务兵试用。此前的6月27日,邮电部下发了《关于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驻军中试用“义务兵专用邮票”的通知》;7月14日沈阳军区司令部下发了《关于发行使用“义务兵专用邮票”的通知》,规定“义务兵专用邮票”从1995年8月1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试用1年

    1996年7月31日,“义务兵专用邮票”试点工作期满,从8月1日起驻东北三省的陆、海、空军及武警部队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形戳记,但留存在战士手中的“义务兵专用邮票”,依然可以继续使用。

    1997年3月31日,邮电部、总参谋部做出了《关于驻东北地区部队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戳记’的通知》,决定“自1997年4月15日零时起,‘义务兵专用邮票‘停止在部队使用,驻东北地区部队义务兵在部队邮寄平信时恢复使用‘义务兵免费信件三角戳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