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滇案”与清代海关邮政

    早在1861年(咸丰十一年)赫德初到北京谒见总理衙门负责官员时,就提出建议设立国家邮政,“从而结束存在于邮务方面的混乱和竞争局面,确立政府在这方面的主权,并开辟一项新的财源”。然而,内外交困的清政府当时根本顾不上这项全国性的公众服务事业,只在1866年同意把递送使馆公文这桩差事交海关办理。赫德仿照西方处理邮政业务的办法,于1867年1月开办了海关邮递公文业务,这是中国近代国家邮政的雏形。就这样,一直延至1876年因“滇案”而导致中英烟台谈判,期间出现了海关邮政发展的重大转机。
     

    所谓“滇案”,又称“马嘉理事件”。光绪元年(1875年)2月21日,英国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在云南边境被当地居民打死,英国以此借题发挥,用炮舰政策向清政府勒索更多更广泛的侵华利益。
     

    作为一个翻译官,马嘉理跑到中缅边境的莽莽山林里干什么?这必须从当时西方列强急于打通闯入中国庞大市场的“新通道”说起。
     

    美国历史学家马士在其1910年版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中说:“获得对于中华帝国财富的接触是西方国家很多世纪以来的目的。”自1517年葡萄牙人的船只到达了广东,西方商人踏足中国东南沿海和东北广大“洼地区域”,把中国出产的茶叶、丝绸、土特产通过丝绸之路、西伯利亚铁路源源不断地运往西方各国。马士指出:“这些商路汲取了这个帝国丰富的洼地区域的物资;但是西洋商人早已注意到进入西南中国——包括四川、云南和贵州三省在内——的多山区域的问题。这三省的面积有四十万到四十五万平方英里,包含很实在的富力,而它们在矿产富源上的潜力还可能更大一些。”
    

    马士进一步指出:当时,从外部进入这个“多山区域”的路线有:一条是从广州溯西江到达广西百色,从山地进入云南,该路为中国人所控制;另一条是从越南海防经蒙自到云南府,该路为法国人所控制。急于扩张的英国人企图从八莫朝东北前往腾越厅,再向东经大理府而到达云南府。并于1868年和1874年先后派遣两支庞大的“探勘队”前往该地区“探勘”。马嘉理就是于1874年8月22日离开上海,经贵州进入云南腾越厅,又到中缅边境,与柏郎上校率领的远征部队会合。一路上,马嘉理都向总部报告“道路是安全的”。出事前几天,他还向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报告说:“湖南的署理总督曾以最周到的款待和友善态度,助我通行。(他)对沿途发出那样有力的训令,使所有的官员都感到不得不对我表示尽量的尊重和最高的仪节。我曾经自始至终得到最为成功的会晤并受到诚恳的及有礼貌的接待。”2月21日,马嘉理和随行的六个中国人中的五个,在边境莽原中被杀,只有一名云南人侥幸生存。
    

    英国公使威妥玛一口咬定:这个事件是署理总督岑毓英一手策划和指挥所造成的,不仅要双方“会审”岑毓英,还提出一系列与本事件无关的要求。正如马士指出:在中英烟台谈判中,“英国任意强提条件,使中国必须接受,不容异议。”在《烟台条约》第六点“补救通商大局”一项中,提出了开设“归总税务司管理”的“官信局”和“铸银官局”问题。所谓“官信局”即国家邮政局,赫德希望借条约的批准之力,为海关建立并控制国家邮政扫清障碍。
     

    在赴烟台谈判前,赫德曾两次与总理衙门大臣讨论“官信局”和“铸银官局”问题。总理衙门表态:“揆诸利害轻重,尚可开办”,让赫德去天津找李鸿章拿出具体办法。作为主张“自强求富”的洋务派头面人物,李鸿章否定了开办“铸银官局”(造币厂)的建议,对开办官信局则认为“信馆则仿照洋法逐步推行,与邮政无甚窒碍也”;“信局牵涉洋商,似非税务司管理不可”。李鸿章拍板:“此节可由总税司办理”。这就是中国近代邮史上的“烟台议邮”。
   

    岂料,正式草签的《烟台条约》文本里,却没有写进“由总税务司管理开办官信局”的条文,令赫德大失所望。后来,威妥玛解释说,这是因为协议的三个部分没有安排这两条的适当位置。而李鸿章是另一个说法:威妥玛要求“(中国拟办官信局)闻已准行,请给伊一信为凭”。而李鸿章认为:“(开办官信局)缘系题外之文,迄未给予信函。(《烟台条约》)画押次日,各自启程,遂亦不复置议。”
     

    尽管如此,深知仿春泰西之法在中国开办现代邮政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李鸿章仍极力鼓励赫德不要泄气,他同意让赫德先从天津、上海、北京、烟台、牛庄五处由海关试办邮政,“仿照洋法逐渐推行”。此项并于1878年3月23日付诸实行。李鸿章“并且答应试验成功时,由他正式出面建议改为国家邮政局”。这一许诺在 1896年2月也兑现了。
     

    “滇案”本与开办邮政全无关系,但由它而导致的《烟台条约》签订前后的“官信局”的讨论——即“烟台条约”,却成为海关邮政发展的一个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