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清乾隆57年(1792年)颁布的《钦定西藏章程》就提到西藏与内地一样使用白银银两制。《章程》中专立《钱法》一章,明确规定西藏就地铸造统一“官银”。乾隆58年(1793年)开铸“乾隆宝藏”银钱,首次抗御了当时尼泊尔的廓尔喀币的入侵取得重大胜利。而西藏地区与当时内地一样,习用银两称量衡制。银钱(币)仅是一个白银的计重单位,买卖、税饷仍以银两计算。但这种银两称量衡制本身最大缺陷就是成色、衡制不统一;交收时带来极大不便并时因此而有争议。鸦片战争后,大量形制、重量、成色一致的外国银元人侵,而商民交收咸感方便而乐于使用。一时外国银元占领了我国货币市场,而利权外溢。在这种形势下,清政府于光绪22年(1896年)进行币制改革,实行“废两改元”;并自铸银元以挽回利权。同年国家邮政脱离海关,创建国家邮政。翌年全国通用邮票加盖改为“洋银”(银元)面值。而西藏地区虽有银钱(币)铸发,但仍沿用银两制。雅片战争后,印度打开了西藏通商通道;英国东印度公司铸发的维多利亚女皇头像的印度卢比银币大量入侵,并迅猛地扩展至川、康地区,成为当时主要流通货币,甚至成为纳税、军饷主要货币。这一来印度卢比认其不足成色(每卢比重库平3钱2分,成色为90%),甚至要升水(每一卢比曾升水玉纹银库平6钱)换取十足纹银及超量兑换。英、印自然获利巨硕;而地方经济及中央协饷要兑成印度卢比使用,自然要蒙受严重损害。四川总督锡良有见及此,于光绪31年(1905年)11月29日上奏朝廷,为挽回利权,呈请试铸银元。次年2月,财政处及户部批准在四川银元局(成都)试铸。四川铸造的银币仿照印度卢比式样,大小、重量甚至图样都十分相似,正面以光绪皇帝半胸像代替了维多利亚女皇头像。称为“四川卢比”。除主币外还有“鸡半”(1/2卢比,重1钱6分)及“加上咀”(1/4卢比重8分)。由于“制造务精”、“银色务足”(成色为93.5%),很受商民欢迎。初期与印度卢比等值流通;但很快便取代了印度卢比,在藏川地区广泛流通起来成为主币。四川卢比也正式称为“藏元”。这是西藏地区近代货币史上抵御抗击外国货币入侵取得又一次重大胜利。但由于这时西藏地区仍以银两计重制,故四川卢比(藏元)仍以计量单位流通。而官方税饷记账因较长期习用印度卢比制,故对四川卢比仍沿用印度卢比制折银两计算。
清宣统2年(1909年冬——1910年春)清政府在西藏办邮政,设立西藏邮区。初期使用全国统一的以银元为面值的伦敦版无水印蟠龙票。但因币制不同,换算不便,乃于1911年3月发行以无水印蟠龙票加盖汉、藏、英三种文字,两种不同面值邮票使用。
这种加盖不同文字、面值邮票,其实卢比面值与银元面值是一致的,都是当时藏元(四川卢比)面值。其英文面值是藏元的卢比制;而汉、藏文面值是藏元面值(不同内地银元制)。而按当时当地币制两者折合银两称量是一致的(见附表),因此并不存在一枚邮票两种货币单位、两种面值。不能臆断地认为只有卢比面值才是真正面值;而银元面值是“虚”的;更不应别有用心地歪曲西藏地区使用的是印度卢比,使用印度邮政。
简短的结语:通过晚清西藏地区货币史及当时币制分析,说明清代西藏地区贴用邮票上加盖的汉、藏、英文的两种币制两种面值是适应当时藏元的两种表示制式;这两种制式面值换算成当时当地仍沿用银两称量衡制是一致的。
[主要参考文献)
1.(法)布尔努瓦:《西藏的黄金与银币》1999年中译本(耿升译)。
2.彭信威:《中国货币史》1965年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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