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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代封”实寄封折射清末中国屈辱史

    最近出版的今年12月号英国《邮票杂志》(Stamp Maga-zine),刊载了邮政史专家肯.卢维斯(Ken Lewis)撰写的文章,披露了一件不多见的清代大型“邮局代封”信封。该封尺寸为17x10英寸(约43x253厘米),相当于一张A3纸大小,个头确实不小。据说这是目前仅见的此类清代大型“邮局代封”信封用于突寄的实例,而且收件人还是当时的一位“名人”,其背后更折射出清未中国的屈辱历史。   

 

此封正面印有四行文字,上部正中的I. P. O.系“帝国邮政局”的英文缩写,中间的Chi-nese Imperial Post Office是“大清帝国邮政局”的英文名称,左右两侧分别为竖排的中文“邮政局查收”和“邮政局内封文件迅即寄交”。此外,信封正、背面还有手写的法文:正面上部有“你的圣诞物品收到如此。这是Baron的中文地址”字样,其下部是“中文从下往上读”;封背则写有“收到已破损。GER 19011228日”(GER应该是代封者的名字缩写)和“La Baronne d'An-zanud女士/北京”等字样。   

 

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上述文字和日期所反映的史实,它将有助于对此封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的理解。1899年至1901年间的义和团运动,在八国联军侵略和清廷后来的清剿下而告失败。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后设立了使馆区,并于190197日(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与清廷代表奕匡力、李鸿章签订《辛丑和约》(又称《北京议定书》,通称《辛丑条约》),其中规定的赔款(即“庚子赔款”)金额之大、条件之苛刻,都是空前的。它是对中国人民的一次大勒索、大羞辱,也使清政府完全丧失了独立地位。   

 

信封上所写的Baron是当时法国驻北京使团的首席秘书,其全名是Baron Albert d'An-thouard,他也是为处理赔偿事务而成立的一个委员会的主席。而此件的收件人是他的妻子Baroness Genevieve d'Anthouard。卢维斯认为,此件很显然是在中国其他地方的某位法国高官的太太寄给收件人的圣诞礼物,它可能因为大清邮局中一位对外国人怀有不满情绪的职员所作的报复而遭损毁,最后又由邮局代封后寄出。收件人在圣诞节后数天才收到这个礼物,但看来她仍然很兴奋,以至于在急切中将代封信封拆得比较烂。幸运的是,某位有先见之明的人士保存了这个信封,后又得到过具专业水平的修补,使之能以高标准留存至今,成为一件见证历史的珍贵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