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旨在全面掌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政府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海市邮政局为宣传与全国同步开展的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特于2006年12月31日刻用储墨式纪念邮戳一款,戳图为机械化农田耕作,限当日盖销邮资实寄有效。
而国家邮政局也决定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发行JF86纪念邮资信封一种,首发时间当然无法是普查的标准时点,于是选在2007年1月1日,从封背说明文字所称“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看,似乎有点滞后。戳、封纪念的是同一事件,却差了“整整”一年,永远无法一起实用,堪为一桩邮政、集邮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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