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品的收集中,常会有一些意外或惊人的发现,可能是大家都意料不到的,以下的这件邮品就是一个很特别的例子。
附图是一件云南昆明1955年7月9日收寄的“整寄整付”使用“邮资已付”戳记计费单。此单共计邮资新币2.715元,单上盖昆明“271”分的邮资机戳,而单上加贴了一枚普6.50元邮票,而且邮票刚好用机戳的日期部份盖销了。
这样的一件特殊邮品,产生的原因有三点:
1、建国初期的邮资机戳,均为沿用中华邮政时期的产物,此类机戳的面值设置最低位数为旧币“百”元(或新币“分”)单位,拾(或“厘”)单位是没有的,因此,如产生拾(或“厘”)单位的邮资,就要另贴邮票替代邮资机戳的不足数。
2、自1955年3月1日开始,我国币制改革,新人民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邮资也采用新人民币计算,并于1955年6月25日发行第一枚新币面值纪31“中国红十字会成立50周年纪念”邮票。
由于邮资机戳设置较方便,故早在1955年3月,就有部分邮局把邮资机戳的数值设置为新币了。
因为以上两种原因,当已设置成新币的邮资机戳,碰上邮资刚好存在1分(旧币100元)以下时,就要贴上相应的邮资来补零。因此时期并未发行新币半分邮票,故邮局只好用旧币50元邮票来补零了,这种迫不得已,而且由邮局来操作产生的新旧币混贴邮品既特殊又罕见。
3、而加贴的邮票还要盖销,邮局人员为便于操作(或许也是无意的),把邮票贴于机戳的固定日期位置上,邮资机戳一次盖上,既是邮资机戳,日戳部份也成了“销票”戳。
由于50元邮票只是作为邮资补足使用,此种“单贴”的使用方式和机率特殊而少见,而邮局规定“邮资已付”戳记计费单要对剖,故此单被一剖为二,因是符合邮章规定的,并不是品相的问题,所以此单虽对剖,但却无损其作为收集邮资机戳、新旧币混贴,而且还是收集邮资和普票的上佳素材。
(单上手书“实际为2.72元”,原因是新币中并没有半分币值,邮局一般是收足一分,然后以一枚半分邮票代替找零给用户。)
责任编辑: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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