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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资调整的足迹

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发出通知,从1115日起,上调信函、明信片业务资费。根据这一通知,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为了宣传此次邮资调整,一些邮政部门刻制了宣传邮戳,不但广为宣传了邮政资费调正的信息,而且为邮政历史留下了值得收藏的戳记,本文根据笔者收集的情况,作一介绍。

乌鲁木齐邮政局刻制了连体宣传邮戳(图1),戳分三个部分:右为“扬子江路”普通日戳,左图案为欢快的小狗,中间是此次调整邮资内容的文字。

合肥邮政局刻制了连体宣传邮戳(图2),戳也分三部分:右边是“邮政广场”临时邮局普通日戳,左为邮政资费调整内容,中间是一个邮筒图案。

临海邮政局刻制了连体宣传邮戳(图3),戳分二部分:右为“邮电路”临时邮局普通日戳,左为一本翻开的台历,上面记录了调资内容和日期。

银川市邮政局刻制了长方形的文字宣传邮戳(图4),在“邮政基本资费第四次调整”宣传语下,刻了此次调整邮政资费的内容。

济南邮政局刻制了信封形的文字宣传邮戳(图5),在信封形的戳面上刻下了邮政资费调整的内容。

重庆市璧山县邮政局刻制了长方形宣传邮戳(图6),以“信函邮资上调标准”为题,刻下了邮资调整的内容。

宁夏中宁县邮政局刻制了长方形文字宣传邮戳(图7),以“中国邮政部分基本资费自1115日起调整”为题,介绍了调资具体内容。

盐城邮政局刻制了长方形宣传邮戳(图8),以“2006.11.15国内邮资调整”为题,介绍了调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