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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规则与“隐含”的规则

    在世界范围内,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是级别最高的;但从其技术内容看却是水平最低的。这是因为,“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是世界性的。它必须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种情况,过去的、现在的;先进的、落后的等等。“规则”不能要求每张极限片素材都达到最佳水平,它只能要求“其”达到符合“规则”的条件。最佳极限片是高要求,而符合规则是低要求。高要求的佳片可以审美,因人而异,而低要求的则必须符合条件,泾渭分明。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运用,新的邮票品种的不断出现,新情况的不断出现,任何“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都不可能将这些新情况全部穷尽。从这个意义上讲,FIP极限集邮专用规则是“明确”的规则。它只是对过去巳出现的极限片素材进行了规范,使之符合展览的基本要求,不符合规则条件的极限片素材当然不能展示,—旦展示就要扣分。因此,“规则”每过若干年后就要进行修改,以不断容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集邮展览能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在“规则”没有修改补充的情况下,评审员还可以根据“明确”的规则,推论出其“抽象”的基本原则,并在抽象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再推论出“隐含”的规则,对一些似是而非、颇有争论的极限片素材作出判定。同理,极限集邮者也可以效法,大胆创新。以引导“规则”的早日修改。从这个意义上讲,“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只是展览的规则,并不是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来不得半点马虎的“法典”。附捐邮票过去在规则中是不允许制片的,新的规则不是修改了,允许了吗?最近从欧洲又传来认可12×17厘米规格的极限片素材的信息(即对于大于105×150厘米规格的明信片可以不裁切),不是更能说明这个问题吗?
    就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而言,极限明信片的抽象原则是,“有效邮票图案、明信片图案与盖销邮戳尽最大可能保持一致”。在这个原则之上,可以推论出许多“隐含”的规则。如:1、邮票不论发行多长时间,只要有效就可以制作;2、邮票不论是什么形状,什么材质,什么图案(抽象的、具象的),只要邮资有效均可制作;3,明信片不论年代远近,只要画面符合规定,均可制作;4、明信片不论是哪国发行的,有无邮资,绘画的还是摄影的,只要画面符合规定,比例仍有效。5、邮戳只要是有邮政盖销功能的,不论材质如何,均有效;6、极限片不论是官方的、自制的、购买的均可;7,极限片不论在哪国制作,只要三要素有效,制出的片同样有效。¨¨¨
    即使要求国际集邮联相关组织修改规则,他们也会这么做的。譬如,新的规则的条文对邮戳与邮票图面,明信片图案的密切相关问题,采用列举的方式逐条列出,正是对老规则的不明确要求和近来各国极集邮理论研究成果正确的总结和采纳。总而言之,笔者认为,规则是由人制订的,它只是对巳出现的情况进行了概括。而极限集邮是发展的,它需要先行者勇于探索,没有先行者的探索,就没有极限集邮的发展与进步;也不可能有新的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
    沈丹昆先生说过,“规则”是成人玩的游戏规则。大家都玩极限,你这么了解,我那样研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不奇怪的。对“规则”这种大家在展览竞赛时必须遵循的准则,也会众说纷纭,找出最有利于自己的“规定”。我的意见是,极限集邮的学术研究必须在最基本的原则上进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心平气和,以理服人;背离极限集邮基本原则的“新观点”、“新看法”,还是少发表为好。如欲发表,自己先研究清楚基本的理论问题,自己对照一下以后再发表。免得出现要求用举办国邮戳盖销他国邮票以符合“原地”的笑话。制作极限片销售的邮票公司和个人也要遵循规则的基本条件,不要连基本的要求也达不到,就充作可参展的极限片,误人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