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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的困惑及其它


    现在,在集邮圈,盛行一种多盖戳的毛病,最典型的就是风景戳的使用。比如说,某地发行了一套邮票,大家要制作首日封,除了能在本地盖到相关的邮政日戳外,最想盖的还是相关的风景戳,而且,还特别强调,盖上风景戳还不算。还必须要盖上邮政日戳。否则。就认为光盖风景戳的集邮品是假的,或者说是不规范的。
笔者在查了现在执行的1995年国家邮电部发布的邮政戳使用规定,发现它并没有如此规定。在邮政日戳使用规范中明确了使用范为:
1.加刻局名的邮政日戳限营业,投递工作方面使用.用于盖销邮票 (包括邮资信封明信片的邮票图案、的各种集邮品)以
及按规定盖印于邮件封皮、各种业务单据以及经邮电部或邮政总局特准加盖的其他单式、凭证上,不准加盖在空白纸张、簿册以及与邮政业务无关的各种册、页、单式上。
    2.集邮公司日戳,随各公司营业部门用来加盖在集邮品所贴邮票和集邮业务单据上,不准加盖在未贴邮票的空白纸张单簿册以及与集邮业务无关的各种册、页、单式上。除对'-3日当地实寄的首日封盖销邮票,兼起表示邮件收寄之用外,在其他情况下,不准用作表示邮件收寄、投递等。
    风景日戳,主要用于加盖在邮电部门发行的风景日戳卡、风景日戳册等集邮品上。如果用户交寄的邮件附条批请对所贴邮票用收寄地的风景日戳盖销的,也可以照办。
    实际工作中,风景戳也与
邮政日戳是一样的作用。只是在集邮中,我们的集邮者太求完美,太挑剔了,才给自己套上了一个套,必须要双戳齐全,方才认可。这种问题的出现,也是源于集邮者自己的一些不合理作为。有的人为制作集邮品,就想方设法去倒盖戳,然后再邮寄到目的地,再倒盖补上投递戳,制作成所谓完美无缺的集邮品。一些人为了预防制作假货。干脆就把风景戳和邮政日戳都盖全的集邮品作为正规品,否则,没有盖邮政日戳,就是不正规的集邮品。再加上我们有的基层邮政营业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也就在认可风景戳上出现不认可的问题,必须要求加盖邮政日戳才行。如此以讹传讹,也误导了一些集邮者,,导致不该出现的怪现象。
    而且,现在的风景戳也在不断发展,比如出现的固定日期的一次性风景戳、原予印型风景戳、非钢质的风景戳等。只要是按严格规定制作的风景戳,都和原来规定的钢质、可以更换字钉的风景戳是一样的。没有必要再去人为地分割它们,更没有必要去为此分个什么真假来。
  还有现在流行的纪念戳,邮政为配合邮票的发行和集邮需要,经常在每套邮票发行时或大型纪念活动时。专门刻制了纪念戳,同样是与邮政戳一样的作用,也没有必要去质疑。    另外,集邮者还非常强调投递戳。因为现行的邮政服务并不是很完美,所以出现信件投递中漏盖投递戳、不盖投递戳的问题,本来是反映了邮政的真实性,但是一些集邮者就必须要为了集邮而去补盖投递戳,不盖投递戳就是假的。    围绕一个戳,一些集邮者如此困惑,无疑是对集邮的误导,对集邮的发展只能是一种阻碍。希望我们的集邮者能够面对现实,正确集邮,轻松集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