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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极限片一个年限

《中国集邮报》8月23日登出汤成光、陈一峰两位邮友关于极限片下不下限的问题,有心的编者将两篇文章写在一起,并下了“悬赏”。从收藏难度看,我认为还是定一个年限好,但也应承认以前制作的“拖期”极限片的价值。
    汤文认为不下限好,举了1987年《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极限片的制作为例。我认为不恰当,极限片的收集和制作是八十年代后期才兴起的,汤友能在1987年一掌握了这方面的邮识就立即制作这枚佳片是具有深远眼光的。如果同样的片在1992年或是1997年制作建厂35年或40周年,这枚片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甚至成为“废片”。
    我国的极限集邮起步较晚,一些题材没有及时制片,虽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但其中一部分收藏难度也是很大的。因此我认为应划出界限,提取收藏难度大,欣赏价值高的一部分,而不应定多少年的期限。正如一些早期的极限片的片、戳的要求不是十分严格一样。
    但目前我们看到的是大多数邮人、邮商仍在制作、出售这些题材的至今才盖戳的极限片,有的邮商还办理销戳业务,这就不能让人理解了。现在收集极限片的人太多了,再制作这些会有多大的收藏价值呢??可以说这简直就是浪费明信片资源!诚然,一些已经发行的题材可以不发行了,但也应保留起来,也算对后代有个交代。一些老片难找,与不保护明信片不无关系。谁能不保证现在的题材以后再出?我国的万里长城经常出现在邮票上,如T37,普21、22,今年的普28、明年还有和圣马力诺联合发行邮票的一枚。如果制完一次长城,就认为其他的明信片无用了,随便抛出,以后还有什么明信片资源?
    因此我同意陈文所述的看法:确定年限停止制作超过年限的极限片,把精力放在现在和未来。
    其实就用现在发行邮票制作极限片也是大有研究之处。如寻找片的销戳地点,一些绘画片能否制作极限片等等。
    对于过去制作的极限片,我认为应该区别对待:
    如70年代以前的题材,可以适当放宽,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也不要紧,只要难度大符合参展的要求即可。如黄山,大都是80年代才制作的,因此不妨规定1988年为盖戳期限。
    80年代的题材,期限不得超过5年,如《峨眉山》最迟的期限不得超过1989年,这时已经有不少人收集制作了,但大多数是1987年以后开始的,规定为5年,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90年代至今,极限集邮已经成为燎原之势,不但盖戳的时间要短,而且明信片的选择,盖戳的地点,戳的首日,品相都要进行推敲,没有令人拍案叫绝的邮品,编组的邮集就难上档次。因此规定为一年半,而且要首日为佳。现在各原地都开办盖戳业务,在片上盖一个首日并非难事,而且大家都是首日,唯独你是“迟到片”,难以相提并论。
    所有这些当然要枪毙一部分极限片,初步极限邮人还会挫伤积极性,但我认为所有的被枪毙的都是一些糟粕,毫无参展价值。便于净化极限邮坛,也会使邮人邮识再上一个台阶。正如陈文所述:没有产前的阵痛,哪有做母亲的甜蜜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