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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风景日戳的名祢和分类

    一、风景日戳的名称
    总揽现在的集邮刊物,关于风景日戳的称谓比较多,其中“风景戳”、“风景日戳”、“风景邮戳”等较为常见,而且各种称谓所表示的含义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可以归结为:把可以更换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日戳,把不可以更换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邮戳,把没有日期字钉的称为风景图章,或者都通称为“风景戳”。
    笔者认为不应该人为地把风景日戳进行过多过细的分类,这样不但加大了分类难度,最严重的是会引起概念的混淆。现在集邮界里“风景日戳”、“风景戳”、“风景邮戳”等称呼交错出现,就是由于我们没有很好地给风景日戳一个明确而唯一的定义所造成的。为此笔者认为给风景日戳一个标准而唯一的定义是十分必要的,亦是十分迫切的。    其实早在1985年7月27日,
邮电部发出的《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1985>邮部字第410号通知)中就明确使用了“风景日戳”这一称谓,由此已经从法规层面上把其称谓定下来了。在集邮界的权威工具书《集邮大辞典》里也只收录了“风景日戳”和“非规范风景日戳”两条,由此可见在“风景日戳”这个称谓以外的称谓都显得不正宗了。那么如何对待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风景日戳呢?我举一个例子,现在部分邮局在制作新邮原地邮品时,为了讨方便,刻制了一些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原地日戳;现在流行的临时日戳,有一些也是不能
团刘振邦
更换日期字钉的。那么我们是否称呼它们为日戳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按此道理,不能更换日期字钉的风景日戳又为何不能光明正大地称为“风景日戳”,而要人为地再分类,称其为“风景邮戳”呢?至于没有日期的,根本就不是日戳,应该把它彻底地排除在风景日戳的行列之外。    二、风景日戳的分类
    在“<1985>邮部字第410号通知”中明确规定了风景日戳的印模规格及使用管理等,其中规定了“风景日戳应该为圆形,直径32毫米,圆周线为0.3毫米,字钉槽孔不刻边线,刻风景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等”。按此规定刻制的风景日戳,姑且称其为“85型风景日戳”。1995年6月16日,邮电部修改了日戳的相关规定,把风景日戳的戳径更改为30毫米,圆周线改为0.5毫米。按此规定刻制的风景日戳,姑且称其为“95型风景日戳”。
    为此,笔者把风景日戳作如下的分类:
风景日戳
    从分类图可以看出,分类的首层是以年代为标准的,以后再有关于风景日戳的新规定,我们可以作出相应的延伸。第二层是以是否可以更换日期字钉进行分类,这样分类可以明确地说明它能否长期使用。
    现在有部分研究风景日戳的邮人在对风景日戳进行分类时,过分着眼于“风景日戳设计得是否规范”上。不可否认这是风景日戳爱好者应该给予关注和研究的课题,但它只是风景日戳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的问题,即使设计得再差再不规范,它还是风景日戳,所以这绝不是分类的关键点。而且不可否认的是,邮政部门对于风景日戳的刻制和使用都有一套十分严格和细致的规定,一般的集邮者是比较难以准确判断一枚风景日戳是否规范的。
    从发展风景日戳的收集队伍这个角度来看,制定一个比较容易掌握和处理的分类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