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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两项目保荐人被处理

   新京报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称,对上海冠华不锈钢以及北京星光影视设备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中介机构及保荐人违规进行了处理。

  信息披露不实两度被否

  证监会指出,上海冠华、星光影视的保荐机构对信息核查不到位,前者没有核查新增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后者遗漏披露关联人信息,保荐机构在内控和尽职调查方面存在问题。

  上海冠华2010年6月和2012年2月两度上会被否决。第一次被否过程中,发审委称无法判断其持续盈利能力,且会计处理有瑕疵。

  而第二次过会时,发审委发现,在上海冠华2007年10月的增资中,4家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与当时公司的董事、高管之间有亲属关系。2007年的供应商中也有3家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高管有亲属关系。

  但发审委认为,在第一次申报中公司没有披露这些情况,也未在现场聆讯中如实说明。

  而北京星光影视设备则是在2010年3月和2011年12月两次被否。发审委指其第一次未披露3家关联人;2011年3月份则未披露5家关联人,其中三家与公司的业务范围相似,属于重大遗漏情形。

  今年多名保代被采取措施

  证监会此次对上海冠华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爱建证券和保荐代表人梁亮、刘凡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北京星光首发项目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尹璐、杨卫东、韦荣祥、张鑫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证监会同时对两个项目中没有尽责的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采取了处理措施。

  实际上对IPO项目中失职保荐代表的处罚已非首次。保荐信用监管系统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先后有多名保荐代表被采取措施。

  其中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黄健、韩杨在保荐金河生物IPO项目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完善、不彻底,对该公司使用的一项专利已失效事实核查不充分,今年4月份被采取监管谈话;

  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赵慧怡、顾峥在保荐浙江道明光学IPO中,擅自修改封卷后的招股说明书并提交内容有误的上市保荐书,今年5月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