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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蜕变,市场参与各方均需解放思想。历史告诉我们,下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

  编者按: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正在迎来蜕变,市场参与各方均需解放思想。历史告诉我们,下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理性。股民需要理性思考,资本市场的发展更需要理性的建议。新浪财经联手证券时报发起“拿什么拯救你,中国股市!”大讨论,邀请专家、券商基金人士为中国股市的前途出谋划策,也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股息红利与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的市场属性没有本质区别,前者是持有股票取得的股息,后者是持有存款取得的利息,两者都是个人投资者将自有资金通过投资资金市场实现的现金收益,都承担市场风险。要说差别,前者是在税后取得,后者能在税前扣除。前者的市场风险比后者要大很多,现实中取得比率也低。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税收立法原则,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获得的现金股息红利应视同个人取得的存款利息减按5%的比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当然更公平的做法是免征红利税。

  目前,上市公司不太愿意现金分红,最重要的是上市公司缺少回报投资者的意识,并且现金分红不如送股那样吸引投资者眼球,给市场提供投机炒作机会。免征股票红利税,上市公司少了一个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借口,有利于培养市场现金分红意识,也可增加投资者的收入,对稳定股市起一定的积极作用。股票市场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免征股票红利税,反映了国家对股票市场的支持态度,对促进股市发展有提振作用。特别是目前股票市场陷入极度低迷状态,公平税负对股票市场很好必要。

  本人反对“对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内容是“持股1年以内按10%个税税率征收,持股1~3年在10%的基础上减半按5%征收,持股3年以上可以暂免征收。”因为这种做法会显著减少投资者得到的实际利益,降低政策效用。从市场化的角度看,股票的估值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能力,这样的政策会限制个人投资者的市场选择权,影响个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不利于保护个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