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此前叫停的内部职工股性质不同
日前,监管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各方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管理暂行办法》,适时推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指通过让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和期权而使其获得激励的一种长期绩效奖励计划。在实践中,员工持股计划往往是由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购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委托员工持股会管理运作,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
此前叫停的内部职工股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集中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点的自发产物。与之相比,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所不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内部职工持股是国有企业在当时改制为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时而自发产生的,由于当时企业普遍缺钱,因此,内部职工股既带有极强的“集资性”,又带有职工福利性。
董登新还指出,内部职工股的性质,类似于“发起人”持股,与现在公司上市前的高管持股是差不多的性质。而西方的员工持股计划,大多是公司上市后形成的“持股”行为。
对于我国引入员工持股计划,董登新认为存在以下特殊意义:首先,员工持股计划是提高劳动者报酬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股票期权收益,这是中国员工薪酬的薄弱环节;其次,可以有效提高国民的财产性收入比重,这是培育并壮大中产阶级群体的重要举措;再次,长期持股计划有利于培育并壮大多样化的长期投资者队伍;最后,有利于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从经营者内部监督上市公司运作;雇员会更加关心公司前途命运,公司则会更加关注股价形象。
“目前,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只是一个简单的架构,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董登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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