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活,少不了要和房子打交道。经济不富裕,要租房安居;经济宽裕的,就会打算买房。可无论租房还是买房都不是件省心的事,租房要找中介,看房子;买房要到处看房,选房,签合同,办房贷,有时还得担心会不会上当受骗。在国内租房、买房如此繁琐,在国外会不会方便简捷点呢?本期视点请来人民网驻驻联合国记者何洪泽和驻德国记者江建国,他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在国外租房、买房的前前后后。
纽约租房:方便又规矩
纽约的房租是美国最高的,特别是靠近中央公园的第五大道、大公司云集的花园大道以及上东城地区。记者站在联合国附近,不算最贵的区域,租一套两室一厅,120平米左右的公寓,房租每月也要4000美元。所以没有一定的收入,是难以在曼哈顿居住的。不过,如果你有足够的稳定收入,在曼哈顿租房却是十分方便的。曼哈顿房源很充足,能供出租的房屋有58万套。
租房的渠道有四种:
一是看报纸广告。翻开《纽约时报》房屋专版,就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房屋出租广告,分不同的区域排列。地址、不同房型的租金、附属健身、游泳设施、联系电话等都写得清清楚楚,找起来十分方便。
二是找房地产中间商。纽约有2万多房地产中间商,他们都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取得专业执照,对房源了如指掌,可以根据你的要求提供合适的房子,并带领你去看房。不过,成交之后,他们要收取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房租额作为佣金。
三是供需直接见面。为了免掉中间商的费用,有的房屋出租就采取供需直接见面的办法。许多规模稍大一点的公寓大楼里都有一个租房办公室,找房的人可以直接到那里去问。里面的工作人员随即带你看空房,并负责所有租房事宜。
四是个人房屋出租小广告。在联合国底层大厅里,就有一个橱窗贴满了雇员之间出租出让房屋的广告,只要合适,相互就可以见面,直接商谈租房买房。甚至在中国城的一些超市,也有这些相互租让房屋的小广告。虽然不规范,却也不违法。
记者亲历:1992年,记者第一次去纽约工作,找房子首要条件就是离联合国近,其次是房租要便宜。起先通过中间商看了几家,感到并不满意。一天经过联合国附近的46街,看到一个大楼门口有“空房出租”的牌子,进去一问,刚好有空出的房子。这个大楼离联合国只有200多米,位置很好。虽然只有一室一厅,但布局不错。更重要的是房租只要2200美元,而且优惠免交第一个月的房租,我便立即决定租此公寓。
这是一种由公司所有,只租不卖的大楼,但由房产管理公司管理,十分严格。在正式合同签字之前,需要对房客进行严格审查。一是要提供护照、绿卡、身份证等合法居留证明;二是要有雇主出示的职业和收入证明。通常要求家庭年收入不能低于月房租的47倍。这是保证房客能按时付房租的基本条件。这还不算数,房客还要预交一至三个月的房租押金,以防房客欠交房租。
纽约的房租合同是统一的,无论如何租房,都必须用政府制定的合同,规规矩矩,决无诈骗。合同上面房东和房客的权利义务都写得很清楚,基本的条款是房东提供保安、厨房设备和煤气、冷热水,以及日常维修服务,房客则遵守公寓管理规则,不能损坏、改装公寓等。最重要的要算双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否则罚款。交房租很方便,管理公司月底前准时寄来房租通知,你只要给公司寄一张支票即可。一般合同只签两年,在前一个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管理公司会寄来新的合同,上面写明新的房租价格。如果房客愿意续租,只要在合同上签字寄回就可以。如不再续租,也签字告诉管理公司,此房将重新上市,房客也有时间在三个月里重新找房。
租房纠纷:房客、房东和管理公司之间难免有矛盾纠纷。解决这些纠纷的办法,一是公寓内有房东组成的委员会,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纽约有一个专门处理3000美元以下的住房纠纷法院,一般不用请律师,只要当事人双方到法庭,很快就能判决。如果纠纷超过3000美元,那就必须请律师打官司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有一定之规。所以在纽约租房是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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