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房产税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9月22日举行的中欧商学院第三届中国房地产业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如此表示。近期,随着房产税扩大试点的传闻愈演愈烈,与之相伴的争论也不断升温。房产税是否应该成为限购政策的替代方案,以及房地产行业如何走出“治乱循环”成为焦点话题。
中国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
原中国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也认为,房产税不是限购政策的理想替代方案,中国目前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第一,尽管中国在居民买房后的住房持有环节税收缺失,但在生产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负相当高,第二,中国实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购房者在房价中承担了,开征物业税会产生对土地使用的重复征税。第三,物业税是财产税,中国的购房者仅仅拥有房屋所有权,对房屋所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属于物权的范围,即使要征收物业税,也应该剔除土地的因素,只对房屋部分征税。”
专家建议增加供给才是关键
对此,谢家瑾建议,“增加供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任何与增加有效供给方向和目标相悖的房地产政策出台都应该慎之又慎。”
而吴晓灵则建议加快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国家垄断城市住房土地供给,地方财政收入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必然推高房地产价格。让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进入住宅用地市场,能增加城市住宅用地,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升,并且给农民以财产性收入。”
(王肖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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