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究竟是为了减税,还是为了提高税收效率?房产税开征传闻已是多次“辟谣”,但为何被认为是“势在必行”?“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面临 “调结构”压力,伴随着“营改增”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试点扩大,税收体系如何服务于经济转型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日前,记者就相关热点问题采访了著名财税专家曾康华教授。
● 结构性减税效果并不明显
深圳特区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谈结构性减税,但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今年一直在下降,这是不是意味着减税空间变小?
曾康华:我国结构性减税实际上从2008年金融危机就开始了。为什么出台结构性减税政策?首先,当时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一直在增长,一些主要税种增速非常可观,税收充裕自然有了减税空间。其次,金融危机让中国看到了“调结构”的必要。国家想通过税收手段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养优质中小企业,藏富于民。比如,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将高新企业的所得税从25%降到15%。
减税要产生两个效应,一是纳税人税负减轻,二是经济效益提高。从实际情况来看,结构性减税在这两方面的效果都不理想。举个例子,去年9月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按相关部门的说法,提高免征额后,全国纳税人从原来8千万减少到2千万。有6千万不纳税了,好像减税面很广,力度也大,当时测算有1千多亿收入减少。事实上,2011年个人所得税增加20%以上。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局面,其中的深层原因值得思考。
深圳特区报:很多学者提到,我国的宏观税负和国外相比并不高,但为何居民和企业都经常会抱怨税负重呢?
曾康华:从公开数据看,中国宏观税负占GDP比重约为20%。一般来讲,发展中国家大概在20%—30%,发达国家在30%—40%,像北欧的福利型国家会更高。
为何大家感觉税负重?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税收环境不好。首先,除了税务部门外,一些管理部门对企业存在乱收费和摊派。同时,纳税人对“税”和“费”的认识比较模糊,工商、卫生、环保,甚至街道都会收“费”,但这却被看成一种“税”。其次,客观地讲,中国人的纳税意识还有待加强。对普通的 “中产”来说,每年工资条约有2万左右的个税,税负约为20%,这个税负和国外相比并不高。
问题在哪里?在于公众把对其他一些现象的不满发泄到税收上。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必须靠税收,中国的税负水平确实不是很重。我以前开了博客谈这个问题,但很多网友不理解。中国人感觉税负重的原因在于税收之外,比如存在社保体制不健全和通胀等问题。
深圳特区报:上世纪80年代,在民企刚开始发展之时,国家就一直强调不能乱摊派,但这个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曾康华:政府部门要创收,问题就很难根治。随着经济发展,摊派的手法也越来越新颖。当地政府要修路,企业必须要赞助;当地搞庆祝活动,企业还是要掏腰包。在一些地区,政府部门“三公消费”中,如果出现报销不了的发票,一般都会转嫁给企业,这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前不久,我去沿海一个著名工业城市调研。一位地产公司老总对我说,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最怕就是收到盖着红戳的“邀请函”,邀请单位都是“某局”、“某办” 和“某委”。政府部门搞活动发函,每次赴会就有数万资金要花。企业发展初期,老板都希望被邀,这样可以扩大名气和交际面,但政府部门连续好几年一直“邀请”则成了企业负担。你不赞助肯定不行,一座城市几十个局都能“卡”你。“税负”怎么能不重?
● 房产税开征肯定有免征额
深圳特区报:在城市拥有几套房产,这对不少人是很平常的事。房产税如果开征,恐怕影响面太广,还会对楼市和宏观经济产生强烈冲击。房产税近几年真的会全面开征吗?
曾康华:这只是时间问题。国家设计房产税肯定会有免征额,比如一个居民家庭80平方米以下就可以免税。如果买个200平方米,那肯定要承担更多税负。有报道说,中国人均住房面积现在是35平方米,大家自己看,多少人处在这个平均水平线上?世界上任何一个楼市过度繁荣的地方,房产税即物业持有税是很低的,中国也不例外。如果开征,对楼市是前所未有的冲击。但关键是设置怎么样的起征点,比如通过先“打”豪宅探索一下,然后再推广到普通人。
对大多数国家来说,不动产必定是政府征税的一个“富矿”。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财产有不动产和动产,政府对不动产征税较为容易;对动产征税很难。家里的什么冰箱、彩电、股票、字画,你怎么征税?只有房子摆在那里跑不掉。所以,对房产征税有可操作性,同时也有必要性,因为土地出让金的确在下降,地方政府收入需找新“出口”。
深圳特区报:参看国外经验,比如美国的地方税之中,房产税占据绝对主要的份额。这种把不动产税让地方征收的模式,对我国有借鉴意义吗?
曾康华:美国联邦、州和地方三级税制或许对我国有一定参考价值。联邦政府的收入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这三个税大概要占联邦收入的 70%—80%,其他则是资产收益和发债收入等。其中个税为大宗,占联邦收入的40%以上。州一级政府则主要是靠货物税。最下面的地方比如县、特区、学区等,收入主要来源是房产税。有些地方收入的100%都来自于房产税,部分学区、特区的收入中90%靠房产税,普遍的水平应在70%以上。
目前,中国很多人对房产税不能理解,老百姓觉得一下子就要负担很重的税。实际上,即便房产税实施,那么肯定也有免征额,同时也有一定的过渡时间。
● 为何要不断提高税收效率
深圳特区报:“营改增”恐怕是分税制以来的最大改革。根据一些地区的实施效果来看,普遍税负是持平的,一些企业是税负减少,但也有一些增加,“减税”作用不大。
曾康华:“营改增”不能说是“以减税为目的的”。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形成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平行体制。实际上,在世界范围内,营业税和增值税平行的做法很少见,美、法、德、英、日等发达国家都不存在这种两税并行的情况。两税并行,首先会带来重复征税问题,税收格局不顺畅,会降低税收系统的效率。其次,两税并行可能会造成地方税收“不均衡”。如果以制造业为主,增值税比重就大;如果以商贸为主,营业税比重就大,这种状况会让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配同样会出现不顺畅。
不可否认,“营改增”会让一些地方的税收减少。因此,本次税改,将会带来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财力分配格局出现一定程度的改变,影响是极为深远的。
深圳特区报:现在广为热议的一个问题是税收效率问题。比如农业税的取消,就被认为是征税“效率太低”。现在中国的税收效率高不高?
曾康华:不高。我国税收效率和欧美相比是3:1到4:1之间,即国外1个人收的税,我们必须靠3到4个人去收。农业税取消之前,全国每年征收不到1000 亿,却有70多万一线的农业税征管员,光工资就是大数目。北京在废除农业税之前,全部农业税也能收约8000万,但征收成本就有6000万,征这个税还有什么意义?在我看来,提高整个税收体系的效率,会成为未来税收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
嘉宾简介
曾康华,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教授,财政学系主任,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曾教授为国内著名财政研究专家,研究方向为宏观经济理论、财政理论与政策和计量经济等,参与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财政部、教育部及湖南省相关领域多项重大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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