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界,对于房产税的观点可谓众说纷纭,其间不乏真知灼见,却也有诸多谬论在试图干扰房地产调控。目前,对于当下最火热的房产税是否会扩围,有人认为是为了控制房价。那么,房产税一旦向全国扩围,能否真正抑制房价上涨、抑制楼市投资投机呢?对此,房地产业内泾渭分明地分成两派,一派认为征收房产税有利于抑制投资需求,而另一派则认为征收房产税将是另一次“剃羊毛”行为。
谢国忠:房产税税率可能会高达7%
经济学家谢国忠认为,过去三个月的“死猫跳”,肯定让很多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以为泡沫又要回来了。所以,政府相关部门也不愿意讨论开征房产税的话题,以免打消了市场积极性。只有当这种泡沫破裂,房产税才会正式登场。
去年,土地出让金占到GDP的6%,一级市场房地产销售额占到了15%,这里面,房地产建设成本大约占到售价的四分之一。其他所有款项,最终都流入了政府腰包,或者通过税收,或者通过卖地渠道。因此,政府仅从这一个行业获得的收入,就占到了GDP的约12%。我们假设,由于房地产泡沫破裂,这部分收入下降了三分之二,那么少掉的三分之二,可能就会改征房产税。按照目前的价格水平,居民拥有的房产价值总和约为GDP的250%,这也就意味着,房产税税率水平将被确定在3.2%。
但是,随着泡沫的破裂,房价也会下跌。存量房总价值也会随之下降三分之一到一半,这将导致房产税税率调高。目前的房产出租收益率约为3%。开征房产税,将导致房价进一步下跌,因此又会推高房产税税率,以便维持财政收入水平。基本上,展望未来,就是一个恶性循环。政府出于维持财政收入的需要,必须征收的房产税税率可能会高达7%。
贾康:房产税试点扩大方案将出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开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他透露,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出台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房产税试点效果显现需要较长过程。其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增加财政收入,而是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其成为地方财源支柱的属性将逐渐显现。
最近一段时间,财政部领导表达了对房产税改革试点积极总结经验和考虑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意见,这是一个很明确的政策信号。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改革逻辑里面,将会认识和思考怎样在中国进一步打造财产税,怎样使房地产调控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更多实质性推进以及怎样深化配套改革、构建地方税务体系,怎样强化从收入到财产的再分配机制,怎样抑制房地产在运行中间的泡沫等。房产税试点所代表的建立房地产税收制度框架,是可以产生正面效应的。
目前,最重要的是总结重庆、上海两地试点的经验,然后再谈怎么进一步推开。两地的试点有其积极意义和借鉴作用,但具体到其他城(小区网 论坛)市必须具体讨论。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讨论和决定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至于是哪些城市,目前还很难确定。总而言之,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大方向是以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来逐步替换“限购令”这样的行政手段。
任志强:如果不满足三个前提,房产税纯属抢钱
尽管业内专家学者对房产税持不同态度,但是在任志强看来,现在谈房产税首先要满足三个前提。首先,房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征收财产税的前提是财产归个人所有。目前在中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买到的房屋只享有土地的70年使用权,并且买房时已经支付了70年使用权的租金,所以再征收房产税是不合理的。
第二个前提是,不能同时收税。任志强称,其他国家征收的房产税占到当地税收的90%以上,“而中国不是,中国是间接税收远高于直接税收,那你为什么不在收取直接税的时候适当减少一些间接税?因为土地和房地产已经给你缴了税,你别的地方就应该少收税”。
第三个前提是,不能先后收税。购房是货币资产转换为实物资产的过程,获取货币收入的时候已经上了个税,买房子的时候又收,全世界对所有的个人购房都是减税的。“你先缴了个人所得税才能拿钱去买房,财产税已经被收走了,个人所得税就是财产税,只是把货币变成了实物,这个转换过程中不能再加税了。”70年土地出让金和使用权已经收取,还要按评估值收税,评估值里没有对土地的评估,而没有土地评估,房子一定是贬值的。
任志强认为,在当前情况下谈房产税,不能说该不该收的问题,而应该讨论怎么收才合理。“如果收房产税的时候把上述问题都考虑进去,该减的减了,该免的免了,然后再收,这可能就是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或者说就是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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