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沪、渝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上海自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为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暂定税率为0.6%;而重庆的征税范围则扩大为包括个人已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1.2%。据悉,目前上海大多数已经缴纳房产税的家庭,其年税费成本多在数千元左右。而目前连年升值的物业,其升值幅度带来的绝对金额,远远超越这个数字。
另一方面,从房产税的实际征收情况来看,也绝未达到重击市场的效果。据上海税务部门初步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共减免契税近30亿元,认定不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房产5.7万套。此前公布的上海一季度征收房产税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上海市税务部门已对24433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征免认定,其中应征收房产税的住房有4419套,占18.1%。媒体分析解读此现象,指“反映出当前上海市场仍以首套房及中低端置换型需求为主导”。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更多的是发挥了温和调节市场成交结构的作用。
而从增加政府税收的角度考虑,房产税倒不失为一种开源的好税种。据上海市财政局于2012年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3429.8亿元,比2010年同口径增长19.4%,完成预算的110.5%。报告显示,期内上海市商业、金融、租赁和商务等服务业的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其中,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超额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市经济保持平稳增长,部分企业购置和租用房产增加,带动房产税增长高于年初预期。
从房地产税的试点效果来看,指望依靠房产税大幅打压房价、影响市场成交,并不大现实。即使房产税扩大开征范围,也不会是洪水猛兽,而将成为平稳市场的一剂温和药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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