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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扩围 “两湖”版房产税将怎样影响楼市?

最近,有关扩大房产税试点的消息流传得沸沸扬扬,牵动着购房者和开发商等各方的神经。湖北新版房产税征收细则正在制定的传闻,经历了官网公布、消息撤销、地方证实随即又被推翻的过程。

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执行细则尚未得到正式确认,但业内专家预测,“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或许是早晚的事。只是,新版房产税不是平抑房价的救命稻草。

房产税扩围屡出消息又遭否认

8月20日,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湖南、湖北新版房产税的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新版本中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将被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该信息公布后被各大网站广泛转载,但国土资源部网站在当天下午便撤下了这则消息。

21日,湖北省地税局则证实了房产税传闻,新闻发言人称:最近了解此事的媒体很多,具体细节他们也不清楚,不过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确实正在制定中,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未确定。

22日,湖北省地税局再次出面,又全盘推翻了之前新闻发言人的论调。湖北地税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个新税种,目前既没有通知,也没有部署,试点房产税纯属无稽之谈。

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征收扩围的试点工作,不会在短期内正式展开,但中国全面推行房产税是大势所趋,这是对我国房地产业改革的完善,对于中国经济健康发展有利。

“两湖”版房产税不同于上海、重庆

据多家媒体报道,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湘潭市已经开始或正在试点征收房产税。虽无官方消息,但传闻已经扰乱到楼市,让房地产股票蒸发上百亿。

房地产专家殷跃建认为,试点选择中小城市,在实行过程中对于税收的税率、范围等可以不断修正,所谓“船小好调头”。并且,在这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征收中,征税对象、征税税率和计税依据,据传都不同于上海、重庆之前实施的方案。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为征收对象。而根据此次传闻中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不过税率不会太高。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也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是按现在的市场价计算。

房产税是长效之计,并非抑价法宝

对于新版房产税可能带来的影响,各方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从第二套房征税会让房东出租房屋时变相抬高租金,更多的人则是将平抑房价的重任寄希望在这个税种上。

中原地产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刘文涛认为,新的房产税征税方式,确实会让投资客的养房费用因房屋套数的增加而上升,当持有成本增加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就得考虑把房子租出去,或者卖出去。这造成了市场上租赁和存量房源的增加,抬高租金或售价反倒不太现实。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此前表示,“开征房产税可以压低房价”是一种误解。他称,房产税在短期内会抑制部分购买需求、影响预期,但长远看正好相反,因为地方政府征了税,就要搞城市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居住环境的改善会相应提升当地房价。

殷跃建认为,相对于限购、限贷等“运动式调控”手段,房产税属于长效调控机制,这是改革的大方向。其主要作用有三,一是让闲置的存量资源高效利用,二是充当调整社会公平的一种工具,三是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税关系。

链接:上海、重庆房地产税效应不明显

中指院华中分院研究副总监李国政介绍,从2011年1月28日开始,上海市就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随后重庆市也对存量和增量独栋商品住宅均征收房产税。

公开数据显示,尽管住房限购令空前严厉、成交面积也大幅下滑,2011年上海住宅的平均售价仍同比上涨6.8%。重庆的房价一直保持较稳定的水平,该情况也在2012年得到延续。而两地当年可征收房产税税款总额都在3亿元以内,在当地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比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