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贵州一保险公司支付了目前省内最大的单笔寿险理赔款。已故投保人李某亲属,获得了168万余元理赔款。
已故的李某是遵义市红花岗区南关镇某村40多岁的妇女。2010年10月,在获得征地赔偿款后,她前往当地工商银行(601398),准备将40万元存入银行。派驻该行的贵州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人员告知李某,若短期内不用钱,可考虑购买收益比银行利息更高的某保险产品。
李某家人称,文化程度不高的李某,并不懂保险的实质意义,但在听说“收益高于银行利息”后,遂将40万元全部购买一款寿险产品。据称,李某的丈夫已于十多年前死于车祸,她独自照顾年迈的婆婆,拉扯一对儿子。
9月2日,李某在帮人架设有线电视线路时,线缆触碰了旁边的电线,其遭受电击死亡。10天后,李某的两个儿子突然想起,母亲曾将40万元征地款用于购买保险,于是向泰康人寿保险遵义中支公司报案。
据了解,保险公司在对李某的死亡原因等进行调查后,认为其应得到合同约定的4倍赔偿,并享受投保所约定的分红。“两项累计,她的继承人可获得168万余元,其中167万余元为理赔款。”保险公司人员说。
贵州省保监会相关人士证实,这是迄今为止,贵州保险行业支付最大的单笔寿险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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