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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基金法》 迫切需要尽快出台

  《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昨日在“前海·财富管理的新机遇”论坛谈到基金法修改时表示,修订后的新《基金法》包括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允许公募基金经理投资股票,新《基金法》迫切需要快一点出台。

  朱少平介绍,《基金法》的修改全国关注,特别是前段时间,有25个创投协会提出修改意见。

  修改工作已经进行了将近四年。经过业界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基金法》的稿子已经形成,由全国人大送到国务院征求意见,做了修改后正式提交,今年6月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按照程序需要进行三次审议。

  朱少平说,《基金法》修改时,有人提议改名字,就叫《基金法》,不要写“证券”,但最后确定不改名称的情况下,改了六大方面的内容。第一,扩大范围。原来的《基金法》只管公募的二级市场的基金,现在管所有的商业类基金,或者叫商业性的基金,包括公募还是私募,还是投资的股权,二级市场的股权等都包括在内。第二,对目前涉及的私募基金,主要包括两大块:一块是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还有一级市场的基金。私募基金专门写了一章,主要是说它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如何拿牌照,如何通过自律组织来进行必要的约束。什么叫合格的投资者?私募基金的合同,私募基金的监管,私募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等,这些内容法律都做了要求。第三,这一次《基金法》修改过程当中,把基金的组织形式又增加了两种,公司型基金和有限合伙型基金。第四,参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合伙企业这个阶段不用缴纳所得税。第五,对公募基金运行当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总结,在法律里面做了一系列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能不能采用合伙制,还有基金从业人员能不能买卖股票等等,对于这些内容法律都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改。第六,最后专门写了一章有关基金的服务。

  朱少平透露,全国人大有关机构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要提出一些新的意见。总体来说这个法律会修改得越来越好,对基金行业的促进会产生巨大的推动。(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