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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红罐专利过期 广药趁机申请称100%可通过

2012年09月07日 23:26  华夏时报微博

  一罐凉茶的“红壳”焦虑

  本报记者 王先知 北京报道

  广药与加多宝的王老吉(微博)之争进入加时赛以来,关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归属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此前,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的法院和广州的法院向对方提出了诉讼。

  日前,有消息称,已在8月15日立案的广药与加多宝红罐装潢权归属纠纷一案,或于9月15日在北京开庭。然而,当记者向纠纷双方求证时,却发现其对于案件开庭时间均讳莫如深。

  “我不知道这个消息是从哪得来的,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法院开庭的通知。”9月4日,加多宝相关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后,广药集团营销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倪依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本月双方有一个案子要开庭,具体是哪一个,记得不是很清楚。红罐装潢权案一旦开庭得出结论,广药与加多宝的龙虎斗或终将明朗。

  广药趁专利权过期“打劫”

  虽然双方尚未公布准确的开庭时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已经为时不远。一般情况,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最快一个月就会开庭,9月4日,前述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确认,加多宝8月15日收到广州的法院的应诉通知,但具体开庭时间还在等法院通知。

  以一个月期限来推算,如不出意外,红罐装潢权归属纠纷一案开庭为时不远了。

  除此之外,据本报记者了解,在加多宝和广药在红罐装潢权的争夺中,很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多宝的外包装权已过期,这种情况下,加多宝是否还受保护引人争议。

  加多宝提供的资料显示,1991年,王老吉海外商标持有人王健仪与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经过协商后,顺利达成了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香港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

  由于王老吉的商标权在国内属于广药集团,于是1995年,陈鸿道找到广药集团并得到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随后,香港鸿道集团设计的易拉罐的新包装在香港进行注册,并在内地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在1997年获得专利证书。至此,香港和内地“王老吉”通过香港鸿道集团,在分割多年后第一次建立起联系。

  9月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举办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加多宝公司人员出示了一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该份专利证书显示,名称为“罐贴”的专利由陈鸿道1996年6月5日申请,并在1997年6月14日获得专利许可。

  本报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看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加多宝申请的红罐包装专利已在2007年6月14日过期。

  有一位了解该案情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虽然法律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受保护是10年,但是法律上特别规定了,如果产品达到了知名商标水平的品牌,就不受上述法律制约了,不需要重新申请专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即使如此,广药却已经开始申请自己的红罐外包装专利权。倪依东告诉本报记者,广药申请的红罐外包装专利权和加多宝的没有关系,他们是根据自己的设计来申请的,目前正处在申请的状态。

  对此,加多宝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加多宝的专利权有效期已经过去,但众所周知,当时,加多宝只是从广药租用了商标,包装装潢是加多宝最先设计、最先使用,专利权属于加多宝无可争议。

  上述了解该案情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广药的行为是明目张胆地抢夺加多宝的专利权,加多宝已就广药申请红罐凉茶的外包装专利权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异议书,广药通过的可能性很小。

  倪依东却自信地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广药的设计有自己的独特,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红罐装潢专利权会100%通过。

  红罐包装权争夺逼近高潮

  面对广药“抢商标”、“抢广告语”、“抢红罐包装”的“三抢”行动,加多宝关于红罐包装装潢权的“争夺”与“保卫”的战争,就此拉开了帷幕。

  今年的7月6日,加多宝和广药分别在北京的法院和广州的法院向对方提出了诉讼,诉讼的案由基本相同,均是起诉对方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装潢,也就是红色包装装潢,两地法院分别立案,现在还没有开庭通知。

  不过,8月23日,加多宝对外透露,加多宝公司于8月14日收到了广州的法院就广药诉讼加多宝红罐凉茶侵权的应诉答辩通知。上述加多宝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广药不仅抢夺了原本属于他们的商标使用权,而且还要继续抢夺加多宝自行设计、注册并一直使用的红罐包装装潢权、广告创意及广告语。

  除了商标、广告语、红罐装潢权之争外,广药和加多宝在终端市场的斗争也越来越血腥,双方员工在江西南昌以及苏州甚至发生了惨烈搏斗。

  然而,有意思的细节是,在双方火药味浓厚的背景下,广药集团总经理李楚源却对外放风不排除同加多宝再次合作的可能性。李楚源表示,“我们没有设定哪个企业可以合作,哪个企业不能合作,任何与公司能够形成优势互补的企业,能够对行业做大做强有所帮助的公司,广药集团都会考虑。”

  据加多宝方面介绍,加多宝与广药关于王老吉商标的事件并没有结束,北京一中院的判决结果只是对仲裁委员会裁定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协议裁决无效。

  除此之外,加多宝与广药还签订了第三份独立的《商标许可协议》,这份协议与上面裁定的两份无效协议没有任何关系,并且不在本次裁决范围之内,在未经任何司法认定前,它是合法有效的。

  “目前,我们已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既然还有这份合同的约束,那么对于广药还想与加多宝合作一说,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目前还是合作状态。”上述加多宝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对于广药和加多宝目前的状态,有不愿署名的分析人士认为,广药此前高估了自己的市场运作能力,从这几个月的表现来看,王老吉已经落伍了不少,而且收回王老吉商标,广药的准备似乎并不充分,其经销渠道、员工队伍、生产设备等准备均不足。因此,广药很有可能是借助争夺红罐装潢权来逼迫加多宝合作,广药一旦赢得红罐装潢权的官司,加多宝失去的将会更多,甚至连用红罐生产凉茶都不能。

  “他们双方可以成立一家新公司,互相持股,可以学习绿盒王老吉的做法,让加多宝来帮助运营,这将是一个双赢的过程,对双方都有好处。”饮料营销专家陈玮告诉本报记者,虽然广药同加多宝目前仍然是对手关系,但是在商言商,一切都是利益,现在还不能排除说他们之间没有合作的可能。

  不过,加多宝和广药经历热恋到分手,再到目前的“敌对状态”,双方能不能再次走进婚姻的殿堂还是个未知数,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