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其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范围和持股比例限制
将继续加快资格审批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入市
据新华社电 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从申请资格、审批程序、投资范围等方面进一步放宽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的要求。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引入更多境外长期资金的需要,规定本着“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指导思想,降低了QFII资格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放宽QFII开立证券账户、投资范围和持股比例限制,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据介绍,与原《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比,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降低QFII资格要求,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二是满足QFII选择多个交易券商的需求,增加运作便利;三是允许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扩大投资范围;四是将所有境外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由20%提高到30%。规定还明确了QFII资格申请文件的电子提交方式,并简化了资格申请文件。
该负责人表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作为资产管理机构申请QFII资格。对于进一步放宽QFII外汇管理政策、尽快明确QFII税收政策等其他建议,证监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该负责人还表示,规定发布后,证监会将继续加快QFII资格审批,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增加QFII运作便利,加强投资运作监管,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进入境内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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