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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金改方案获批 粤港澳金融合作有望深化

2012年07月26日 01:44  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林小昭 秦丽萍

  广东省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获批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的总体情况。

  《方案》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在珠三角地区建设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二是在环珠三角的梅州市建设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三是在环珠三角的湛江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等。

  按照《方案》,珠三角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至2015年,金融产业发展成为广东省内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金融业增加值占广东GDP比重达8%以上;2020年达10%以上。

  与温州金改方案相比,此次珠三角金改方案力度空前。广东省金融办主任周高雄指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规划设计,是目前国内金融改革中覆盖内容最广、涉及范围最大的金融改革方案,是广东利用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推动金融领域进一步开放、建设现代金融体系以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率先开展的探索。”

  “温州毕竟只是一个点,而我们是一个区域。珠三角金改方案获批意味着中国金融改革由点扩展到面。”广东省综合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彭澎对《第一财经日报(微博)》表示,温州民间借贷发达,温州金改着眼于让民间借贷浮上合法水面,而珠三角金改则更加全面,“要求和目的完全不同”。

  例如,在跨境人民币贸易方面,《方案》要求,要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逐步扩大人民币在境外的流通和使用,在横琴新区和前海地区开展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稳步开展港澳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等。

  彭澎指出,金融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的方面,我国要开放金融业,必须先进行金融体制的深入改革。广东毗邻港澳,跨境人民币结算更为突出,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前沿阵地。通过与港澳的金融合作,广东也是中国金融和国际金融融合的第一个交叉点,可以为全国金融改革和今后开放探索一些经验。

  对于同样民资丰富的广东而言,《方案》提出加快建设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等。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何晓军昨日介绍,广东的步伐在全国已走得较快。据初步统计,广东辖内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29.3%,其中,去年成立的广东华兴银行,民营企业资本占其总股本的六成,广东南粤银行经过增资扩股,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已经上升到75%。广东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87.8%,其中农村商业银行民间资本占比89%,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民间资本占90%,村镇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比达到57%。

  不过民间资本要进入金融领域还存在不小门槛。“很难获得审批。”广州市民间投资协会会长吴柏告诉本报,要解决经济困难,要把民间资本的积极性用好。但目前只有类似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对民间资本相对放开了一些,而要做募集式的机构如区域银行,几乎没有可能。“我们光成立一个民间科技基金都要大半年的时间。”

  何晓军说,监管部门希望通过监管引导,积极吸引民间资本的股东进入银行业,现在在创造条件,鼓励银行从民营机构中挑选战略投资者,尤其是本地法人机构。监管部门也会对此进行密切监控,仔细甄选以确保引入优质的民营战略投资方。为银行业今后的改革、提高银行业的活力和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做更多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方案》提出在国家明确试点范围、条件及抵押登记、期限和抵押权实现等具体政策基础上,研究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在广东省金融学院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公齐看来,土地抵押权贷款银行未必会认,因为抵押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这个使用权通常都比较短。而要有实际意义的话,必须是要有长时间的使用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土地资本化和规模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