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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对海外公司最大收购进入审批阶段

2012年07月25日 00:59  经济参考报微博

  加拿大启动中海油收购案审批程序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海油)以151亿美元对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收购进入加政府审批阶段。外媒称,加政府层面通过可能性很大,中国迄今为止最大一笔海外收购正朝成功方向迈进。

  加拿大工业部长克里斯琴·帕拉迪斯23日发表声明称,加将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收购加拿大能源企业尼克森公司进行审批。

  受该收购消息提振,尼克森公司23日股价大涨52%至26.35加元。

  英国《金融时报》称,若交易完成,这将是中国企业对海外上市公司的最大一笔收购。为赢得股东及加拿大政府的支持,中海油提出每股27.50美元的现金报价,相对于尼克森上周五纽约收盘价溢价61%。另外,中海油承诺将保留所有尼克森员工,而且将加拿大当作其西半球业务的大本营。

  作为加拿大石油巨头,尼克森不但在加拿大西部拥有大量油砂和页岩气储量,而且在北海、墨西哥湾及西非近海地区拥有广泛的石油和天然气资产的勘探及生产权益。

  据悉,尼克森董事会已一致同意,并且尼克森股东将于9月21日或之前开会就该交易投票表决。尼克森认为,此次收购将会给尼克森和中海油带来双赢局面。

  对于此次收购,尼克森临时首席执行官凯文·莱因哈特表示:“这笔交易将让我们的业务得到可观投资,为我们的雇员打开新机遇的大门。”

  中海油董事长王宜林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笔收购反映了我们对尼克森公司丰富及多元化资产组合、对该公司世界级管理层和雇员的强有力信念。这对本公司是一个激动人心的机遇,让我们与尼克森在现有加拿大合资关系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在此过程中还获得一个领先的国际平台。”

  另外,中海油首席执行官李凡荣也曾在电话会议中强调:“对加拿大而言,这项协议为尼克森运营的许多项目提供了稳定的投资来源,包括亚伯达省的沥青开采。对我们而言,这项协议有利于我们成为一个全球企业,而我们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让中海油在加拿大上市。”

  虽然此次收购能给尼克森和中海油带来双赢局面,但仍需经过加拿大联邦政府审批。按照加拿大法律,联邦政府需要对任何金额不低于3.3亿加元(约合3.24亿美元)的涉外交易进行审查,以确保每项交易都能为国内经济提供“效益”。

  关于投资的评判标准,加拿大工业部长帕拉迪斯表示要取决于投资法中规定的六方面因素,包括投资对加拿大经济活动水平和性质的影响,如对资源处理和对加拿大生产的零件、组件,以及服务的利用的影响;对加拿大人参与在加拿大业务的程度和重要性的影响;对加拿大生产力、工业效率、技术开发、产品创新和产品种类的影响;对加拿大行业竞争力的影响;与加拿大国内行业、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兼容性,以及对加拿大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贡献。

  另外,帕拉迪斯还表示,根据加拿大竞争法,加拿大竞争局也将对拟议中的交易进行审核,以确定交易是否可能导致竞争显著降低或妨碍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