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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允许险资委托券商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

2012年07月23日 18:06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23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7月23日消息,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

  《委托办法》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现行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的基础上,增加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作为保险资金受托投资管理机构,并明确了相关资质条件;二是规定委托投资范围,主要是资本市场的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同时办法对保险公司资产配置、持续评估、利益保护和风险控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委托办法》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有利于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支持金融业改革创新,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保监会发布基金公司管理保险资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