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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稳增长资金吃紧 城投债融资或放松

2012年07月21日 01:21  中国经营报微博

  杜丽娟

  城投债发行或松绑促“稳增长”。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城投债发行的审批时间正在提前。目前交易商协会审批周期在两三个月内,国家发改委审批周期也在半年以内,并有望继续提速。

  城投债发行提速引发关注与眼下走到十字路口的中国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在第二季度中国GDP增速“破8”之后,决策层在最近的调研中频频重申“稳增长”,加快投资成为了重要的选择。但目前仅4个直辖市用于自主发债权,如何应付下半年接踵而至的资金需求,地方政府的可选项并不多。

  渴求投资

  眼下,政府要花钱的地方并不少。一方面,2009年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债将在8月底到期,各地政府要准备还钱,另一方面,一批上半年获批的项目逐步进入实施阶段。

  刚刚公布的上半年经济运行统计数据显示,财政收入却从31.2%下降为12.2%。尤其受房地产调控的影响,今年前5月全国20个重点城市土地出让金累计为1892.6亿元,缩水1141亿元。因而在经济环境处于下行区间时,地方政府或难以通过增加税收来增加收入。

  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固定资产投资速度有所放缓,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0.4%,比去年同期回落5.2个百分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龙头”,加快基础设施投资仍是拉动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方式。

  “在稳增长的前提下,地方融资平台充当着准地方债的角色,地方政府通过借贷的方法取得补充性的财政性需求更利于地方财政合理支配。”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

  仅4月一个月,经发改委批准项目就多达328 个,近乎去年同期的两倍。从发改委审批的项目观察,铁路、公路、机场、农田水利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等领域将成为投资主要方向。

  此前为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银监会在年初发布了《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将融资平台分为监管类和退出类两大类。 发改委口头指导,称只有银监会认定为退出类的才能经其审核发债。但最近有媒体报道,若地方银监局可以证明其“满足退出融资平台的条件、正在办理退出”,便可以申请发债。

  而在目前11000家左右的融资平台中,被划为“退出”类的而不足20%,如果上述条件成立,这意味着更多融资平台的参与不会太远了。

  “近段时间,虽然中央调低了经济增长率,但经济总体目标还是在稳步增长,这种前提下,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税收来源,资金需求明显。”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表示。

  渠道渐敞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近日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次审议稿中,尤其以重申“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规定引发关注。

  除了4个直辖市之外,没有获得自主发债权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财政部代发的方式进行融资。7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决定代理发行面值为239亿元的2012年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福建、宁夏、青海省地方政府债券(四期)。

  与地方债发行受限的现状相比,城投债却在今年上半年创下了发行数量和总量的新高。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投资者一般将其视为当地政府发债。

  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企业债发行规模已经达到3300多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企业债的发行规模。而按照公开数据统计,截止到6月中旬,我国企业债共发行178只,其中平台债发行165只,募集资金2011.9亿元。

  6月下旬,中国银行(2.74,-0.02,-0.72%)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曾召开会议,表示要全面放松城投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一边禁止地方自行发债,另一边,监管部门在此时却又放松城投债发行条件,意欲何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看来,禁止地方发债和允许地方融资并不矛盾,应区分概念。

  “财政部代地方发债主要是为了把握债务风险。”苏明表示,在4个省市做试点,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但额度还是由中央政府来定,未来试点范围可能会再扩大一点。

  对于目前的这些信号是否表明会全面开放城投债发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目前并没有很强的信号说会全面开放城投债。“毕竟城投债性质上是企业债,发债主体是企业,开放与否主要是看企业的资信和市场的需求。”

  阳光化“风险”

  对比央行6月里两次降息的“激进” 举动,在地方债问题上,决策层的态度一直有所保留,风险是最大的顾虑。

  中国审计署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0.7万亿元。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债务率为70.45%。

  2012年和2013年将是中国地方债务到期的高峰,两年到期额度合计超过3万亿元。这其中又以“隐性”债务居多。截至2011年底,在地方政府性债务中,以地方政府债券性质存在的债务余额只有财政部代理发行的6000亿元,而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则占主要部分。

  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大量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曲线融资”使得地方政府债券趋于隐性化,其真实债务规模和风险也因此难以界定。

  这一债务分配结构让决策层的担忧具象化:地方融资平台一旦开放,若催生更多隐性债务,未来的风险敞口扩大,短期的经济“止血”行为是否会为未来埋下更大的风险隐患?

  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获批展期。但李俊生认为,当前放开地方发债风险较大,地方配套制度不健全,地方还不上的债务最终还是中央财政兜底,因此要持谨慎态度。

  业内人士分析,在总量控制下,适度赋予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权限,鼓励地方政府直接融资,有利于促进地方政府性债务显性化,明确地方政府债务责任,促使其逐步提高债务管理能力,亦可促进地方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带动配套制度建设,助力财政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