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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或首尝个税递延型养老 个人每月限额千元

2012年07月01日 06: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刘欣

  6月30日,2012陆家嘴(12.27,0.27,2.25%)论坛闭幕。在昨日论坛“专题会场八:保险市场创新与养老保障体制的完善”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强调,应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加大对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政策支持。通过包括税收在内的政策引导,提高市场、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包括现在一直在呼吁的试点个人税延型保险养老产品。

  昨日传出的最新消息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年内有望在上海率先试点。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昨日在2012陆家嘴论坛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推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我相信年底以前应该可以推出。”他进一步称,“现在据我了解,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金额的保险。”

  早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免税上限或为1000元,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免税,300元用于企业年金免税。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指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补缴个人所得税,这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交纳保险金的做法。考虑到这期间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从2009年开始准备工作的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因税优政策牵涉各方利益而一再拖延。

  早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5月份保监会到上海开会之际,上海层面最新提出了新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即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共享税前列支额度,其中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由此,个人在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时可每月最多购买1000元。但这一方案仍待有关部门的最终批准。

  目前,中国养老保险有三层体系,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税前列支;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总体税收优惠幅度非常有限;第三支柱的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则全部为税后列支。

  上述知情人士称,“最终税收优惠方案未定,到底是个人商业养老税收优惠先行一步,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之后推出,还是两个账户同时共享税收优惠,这两种可能性目前看来都存在。”

  中信建投证券研报分析,因2010年底参加年金的总人数仅有1335万人,是否对企业年金个人缴税放开关系到税收公平的问题,因此如何兼顾公平是一个争论点。根据该券商的测算,如果30岁男性每月缴纳700元到60岁,按照4.5%的复合利率计算,60岁时账户累计余额为52.3万元,与此同时,若一次性补缴5.04万元,账户余额47.25万元,如果分15年领取,领取期间账户收益率为3%,每月领取32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