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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 不单独设附加条件

2012年05月20日 02: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韩旭)记者昨天从铁道部获悉,铁道部已发布《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线路建设,并明确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根据意见,铁道部此次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包括铁路线路及场站设施、铁路工程建设领域、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业务、铁路技术创新、铁路非运输企业改制重组、铁路“走出去项目”、铁路产品认证、质量检验检测、安全评估、专业培训、合同能源管理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活动。

  公告特别强调“对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采用统一的招标条件,确保公平竞争”,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铁路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针对民间资本投入铁路建设可能带来的准入门槛低、标准不一等情况,铁道部表示,将推进铁路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履行铁路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职责,为民间资本投资铁路提供良好环境。同时还将加强铁路行业管理和政府监管,统一铁路网建设规划,完善铁路技术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

  >>新闻背景

  前4月铁路投资锐减近五成

  随着国家货币政策的收紧及铁路自身一些问题的出现,铁路的投资规模和建设速度从2011年开始减缓。2011年底,铁道部部长盛光祖表示,2012年安排固定资产投资500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000亿元,新线投产6366公里。

  而根据铁道部近日发布的前4个月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前4月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895.97亿元,同比减少48.3%。其中,全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717.1亿元,同比减少54.1%。与全年5000亿元相比,前4个月固定投资额有相当距离。

  铁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意见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2010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分析人士指出,铁路建设投资数额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周期长且利润低,长期以政府投资为主。随着民间资本的进入,我国铁路建设的融资将逐步向以扩大引纳民营资金和吸收外资为重要投资主体转变的市场融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