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永华(安徽 职员)
重庆市公安局出资组建的重庆保安集团,欲成为国内保安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但其出资人、公司高管涉嫌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问题解决前上市恐难成行。
从这家保安公司2006年由最初的三名警察出资注册5万元,到2009年短短3年的时间里,就收编了重庆所有保安服务公司,业务范围覆盖重庆市所有区县。保安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直到一般的董事,清一色的都由重庆市公安局在任官员兼任。
可想而知,作为特种行业的保安公司,由这些警察高官亲自挂帅,重庆还存在什么保安市场?这样由公安局组建的保安集团,还有哪个需要保安服务的部门单位敢不接受服务?如何收费,按什么标准收费,自然也没有哪个客户敢提出异议,公安局做这样的生意恐怕想不赚钱都难,如果没有国家规定约束,只要想“上市”,注定成为股市上最牛的股票。
我有些奇怪,国家早在1984年就发布过《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党政机关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办企业,领导干部更是不能在企业里兼职。这些规定、命令居然对重庆公安局没有发挥任何效果。
保安公司作为一种独特行业,归属公安部门监管无可非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安局自己就能成立保安公司,自己给自己颁证,自己监管自己,2009年9月28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此条例显然在重庆公安局又成了一纸空文,直到2011年重庆市公安局还经过党委任命保安集团的高管,其公司所有高管均为市公安局在职领导。
公安局俨然成了重庆市保安集团的幕后大老板,有这样执法机关的大老板挂帅和撑腰,保安集团岂能不财源滚滚,令人费解的是,公安机关所有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出,保安集团赚取的巨大利润都归了何处?是上交了财政,还是被某些人装进了腰包?想到这里,笔者真的惊出一身冷汗,幸亏有人出了问题,让重庆保安集团的上市计划搁浅,不然的话,真说不定重庆市公安局现在也已经成了“上市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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